2025年福山油田井场水土保持整改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109-GC027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福山油田井场水土保持整改工程施工项目已由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背景概况
工程名称:2025年福山油田井场水土保持整改工程施工项目
工程项目:按照施工图纸,对福山油田约23个井场开展水土保持整改工程,包括绿化施工和碎石铺装等。绿化面积约5.95万平方米(井场绿化约4.8万平方米,边坡约1.15万平方米),绿化采用撒播耐旱、根系发达品种草籽;碎石铺装约2.55万平方米,采用5cm级配碎石。具体根据实际情况核算。
项目单位:工程技术部
2.2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招标范围为绿化施工及碎石铺装施工,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情况及建设方委托书为准。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
2.4工期:满足招标人具体项目委托时委托单规定要求,整个项目在合同签订后40日内全部完工,达到验收标准。
2.5质量标准:绿化面积约5.95万平方米(井场绿化约4.8万平方米,边坡约1.15万平方米),绿化采用撒播耐旱、根系发达品种草籽;碎石铺装约2.55万平方米,采用5cm级配碎石。绿化采用撒播耐旱、根系发达品种草籽,表面采用密目网苫盖,在项目完工两年内每个季度水土保持监测时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绿化不达标时需要随时补种;碎石采用5cm级配碎石,同样须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标准。验收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2.6现场条件:现场土地征用已完成,道路通畅,施工用水需经现场踏勘后确认。
2.7招标额度:本项目招标固定总价包干,招标限价不超过141.55万元(不含税),含税价154.2895万元。具体工作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此次招标工作内容采用固定总价的计价方式,超出预估招标工程量以外的工作内容,不额外结算;未达到预估招标工程量的,按比例核减。
2.8结算方式:项目完工后14日内提交结算资料,提供合格增值税发票后60内支付合同约定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
2.9其他:本次招标结果对福山油田及其部门、单位均有效。本次招标结果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10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发票日期或结算单日期为准)从事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类或建筑工程施工类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结算发票或结算单。
*3.5人员要求
*3.5.1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6月至报名截止日)应具备石油化工施工类或建筑工程施工类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管理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项目经理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报名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供应商单位人员),业绩合同,项目经理任命书等相关资料。
*3.5.2需设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需提供安全管理人员的证书、劳动合同扫描件和报名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供应商单位人员)。
*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7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与本项目相关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服务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通报或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本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不允许违法分包。
*3.9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10信誉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截至开标当天不存在以下情况:
*3.10.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10.2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10.3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4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0.5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从黑名单中移除的;
*3.10.6在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的;投标人提供截图。
*3.10.7投标人在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10.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与投标的情况。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11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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