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塔西南油服部2025-2026年化验分析、实验检测
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5-XJT20-FK018-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塔西南勘探开发公司位于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镇,此项目主要完成塔西南公司所管辖各个属地化验室的油、气、水化验分析任务和环境监测监督等工作;公司内部计量器具周期检定校准、安全阀、阀门校验等工作;柯克亚区域、库车区域、东河、迪那、哈得等采油气管理区实验检测服务;服务区域涉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巴州地区等地。
2.2招标范围:
2.2.1按照Q/SY TZ 0341《油气产品标准实验室管理规范》和计量检定相关要求,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所管辖范围内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巴州等地区化验分析、实验检测业务;
2.2.2协助油气生产服务部所管辖范围内的化验样品取送样、样品管理、计量器具及安全阀收发、检定校准等及所需的辅助支撑工作;
2.2.3协助油气生产服务部所辖范围内的化验分析、实验检测数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采集、记录、储存和对各相关方上报,并对数据系统及时录入、上传、审核,按程序执行异常数据复查、反馈沟通;
2.2.4协助油气生产服务部所管辖范围内的化学试剂(含危险化学品、一般试剂、溶液、三废、钢瓶气体及标准物质等)物料申报、采购与跟踪、储存、使用、危废处理、应急处理等工作;
2.2.5协助油气生产服务部所辖范围内的化验分析、实验检测,设备、器材、设施环境、物资及安全用品的使用、保养、故障排除及维修等,确保完好性相关工作;
2.2.6协助油气生产服务部所管辖范围内的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等完整性管理工作,含目视化管理、台账管理、耗材报料、备品备件等;
2.2.7协助落实合同周期新增业务的分析实验室建标、实验室标准化运行等工作,保证业务开展所需的人、机、料、环、管符合要求;
2.2.8协助实施技能培训并确保人员资质和能力符合甲方属地业务需求;并参加甲方所要求的业务技能培训、评估及考核;甲方安排的临时专项培训及出差由甲方据实支付费用。
2.2.9负责油气生产服务部实验检测项目部承接的库车区域东河、 迪那、 哈得等采油气管理区以及塔西南公司柯克亚、和田、喀什、库车等生产区域的特种设备、计量器具周期检测的运行维护一体化服务工作。
2.2.10乙方按照油田QHSE管理要求,确保风险受控,落实相关QHSE活动并确保符合要求。
2.2.11按甲方要求完成油气生产服务部安排的其他各项生产、运行、管理工作。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
2.4服务地点:喀什、克州、和田、阿克苏、巴州地区以及油气生产服务部其他工作区域范围。
2.5标段(标包)划分: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有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本项目最低在岗人数49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2人、技术负责人2人(化验1人,实验1人)、安全负责人2人,其他人员43人。项目相关负责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附表1: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资格条件
序号 |
分类 |
岗位 |
资格条件 |
人数 |
备注 |
1 |
管理 人员 |
项目负责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化验检验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 |
2 |
|
2 |
技术负责人 |
1.技术负责人(化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化验检验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2.技术负责人(实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实验检测专业2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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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负责人 |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化验检验或实验检测专业1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
2 |
||
合计 |
6 |
|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上述所有人员的学历证书扫描件、工作简历;②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③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2024年10月至投标截止期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附表2:其他人员资格条件
序号 |
分类 |
岗位 |
资质条件 |
人数 |
备注 |
1 |
其他人员
|
油气水化验分析工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30 |
/
|
2 |
计量检定工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13 |
||
合计 |
43 |
|
资料提供形式:①投标人需承诺除管理人员外,配备与本项目最低人员数量不低于43人,其中油气水化验分析工30人,计量检定工13人;②提供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4.设备(装备)要求:
针对本项目,投标人须承诺配备皮卡车1辆,且承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能够满足塔里木油田公司设备完整性规定,并能够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3)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〇接受,联合体组成要求:
3.8.报名要求:无。
3.9.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