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部分)地面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GC-0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新民采油厂油气处理站:安装 2 套2550kW 污水余热热泵、1 套750kW 井筒取热热泵、1 台200kW 电加热炉及配套工艺管线 、配套自动控制设备仪表、站内供配电系统改造;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站:安装1套2250kW 热泵、1台 500kW 电加热炉及配套工艺管线 、配套自动控制设备仪表、站内供配电系统改造;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6#站:安装2 套 1250kW 热泵及配套工艺管线 、配套自动控制设备仪表、站内供配电系统改造;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民47 站:安装1套 4500kW 热泵、1台500kW电加热炉及配套工艺管线 、配套自动控制设备仪表、站内供配电系统改造,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993.1万元(不含增值税,不含甲供材费用),一单一采招标采购,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生产区域;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低碳生产建设工程(清洁热力部分),本项目包工部分包料,预计不含税993.1万元,不包括甲供材金额,具体甲供材详见附件。乙供材乙方上报甲方审批,参与下浮;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价款的10%缴纳;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其他:无。
3.1.1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 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财务
3.2.1投标单位应提供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审计报告必须由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公允反映了投标人的年度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3.2.2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3.3安全
3.3.1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或中标后承诺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3.3.3具有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4特种作业人员。投入本项目的特种(殊)作业人员有效的资格证【焊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具体作业项目及人数见3.5.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3.3.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3.7中标后必须参加油田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承包商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承诺)
3.4质量
3.4.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变更施工。
3.4.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规范。
3.4.3 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提供承诺书)
3.5专业要求
3.5.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石油化工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3.5.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库内承包商,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招标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3.5.3项目经理部具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人员、资料员至少各一人。
3.5.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机电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5 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履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5.6 至少提供焊工10人,(焊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及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起重工2人(起重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工10人,(电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注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材料员、预算人员、资料员,焊工,起重工,电工需同时提供以下二个证明材料方予认可: (1)身份证; (2)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注 2:评委对项目经理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核实。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有的岗位证书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提供证书)。专业职称人员均需提供职称证书。
3.5.7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共条款
3.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揽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承诺)
3.6.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6.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承诺)
3.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7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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