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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5年装置设备设施泄漏检测服务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2025年装置设备设施泄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F04-FW019-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现需引入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协助完成全公司所属装置设备设施的泄漏检测工作。

2.1.1项目估算金额:320万元(不含税);

2.1.2项目单位: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机动设备部。

2.1.3项目承办人: 王峰炜,联系电话:0991-6902645  。

2.2   招标范围: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设备设施动静密封点开展泄漏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数据上传至管控平台,合计预估需检测动静密封点数80万点,按实际检测密封点数量核算。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要求/标准:

受托方责任及工作内容

2.4.1 合规性要求受托方需根据现行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 1230-2021)的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将合规、准确的检测数据上传至集团公司综合管控平台,同时提供一套可满足各级生态环境检查的泄漏工作资料清单,工作资料清单内容要求满足泄漏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执行标准。检测全过程所执行的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必须是国内通用的最新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和规范:

1)《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HJ1230-2021);

2)《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HJ733-2014

2.4.2 检验检测数据的知识产权归甲方(乌石化公司)所有,受托方(第三方检测机构)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将甲方的检测数据及相关资料向任何外部第三方泄露,若违反此项约定,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5服务区域: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所有装置 。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3.2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1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不少于20台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防爆)的,并配备配套的手持设备,能够自动读取、储存检测记录,检测数据格式可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控系统进行数据交互,兼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管控系统。(提供仪器购买合同、发票复印件、第三方校准合格证书,提供能兼容中国石油综合管控系统的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由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同时提供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的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现场泄漏检测工作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成功完成石油炼化装置100万元泄漏检测业绩2项或者1项50万点密封点检测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至少包含封面、范围页、双方签字盖章等信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

3.5.3 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5.4 投标人近五年内没有被各级政府部门、上级主管单位或其合同服务方公开处罚、通报相关工作检测数据造假、质量问题。(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3.5.5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6人员要求:

3.6.1投标人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泄漏检测团队,至少1名具有泄漏检测项目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直接参与本项目管理,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组检测工作人员不少于20人,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石油炼化企业泄漏检测工作经验,项目组人员均参与过泄漏检测工作,承诺所有参与本项目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长期员工,不允许临时招聘人员参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根据日工作量清单确定实际到场人数,并预留一定的人员储备,出现偏差时,依据偏差工作量和施工进度及时调配增加人员,满足检测要求。(注明所参与项目情况,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和至投标截止日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包含图片法建档或检测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7其他要求:

3.7.1方案要求: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需要,完成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5年泄漏检测(泄漏检测项目方案编制(须提供承诺书)。

3.7.2 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到达乌鲁木齐石化公司,开展项目对接、入厂安全教育等相关工作(须提供承诺书)。

3.7.3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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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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