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费用,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国石油辽宁销售分公司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 培训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包括:蔬菜、肉、干货类、蛋、调味、豆制品、水产品、水果、饮料、牛奶制品等。
2.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交货地点:培训中心食堂(正新大街1号)。
2.5报价方式:下浮率( %),下浮率以报价须按大石桥真实惠(哈大路西南轩商场南店)和大润发两家超市平均价格下浮,当日或当周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5%(下浮率≤5%视为废标)。选择每日报价需每日15点前提供当日报价(依据两家超市当日价格),结算以供货当日报价为准;选择周报价需每周三15点前提供最新报价(依据两家超市当周三价格),报价与结算有效期为当周四至下周三。若存在超市未列明的食品,则按营口真实惠(营口万达店)和营口大润发价格为基准。供货方须提交详细成本分析(含采购渠道、物流成本等),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具体执行标准详见附件一《供货商供应食材报价单(样表)》说明。报价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额外费用。
2.6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5%,下浮率≤5%废标
2.7标段划分:本项目1个标段。中标人1个。
2.8项目预估总价:160万元。
2.9付款方式:按月结算,具体约定如下:先货后款,中标人于每月30日前将当月双方签字的交货明细及等额发票送至招标人,招标人于请款凭证送达财务审批付款。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提供承诺);
3.4人员要求:投标人持有健康证从业人员数量不得少于2人(须同时提供人员名单、健康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复印件);
3.5信誉要求:
自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禁止交易对象;无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作出“无影响合同履行不良履约记录”的书面承诺)。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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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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