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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公司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

长宁公司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441-FW124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宁公司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由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宁公司2025年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

2.2 项目概况: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宁公司”)已开展部分加密井压裂生产现场试验,为提高剩余储量动用程度,实现长宁页岩气井长期稳产,需开展多手段联合的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分析,利用室内测试获取裂缝相渗曲线和物性变化规律,开展基于地质工程一体化的加密井干扰动态定量评价,实现子母井生产制度协同优化,为加密井方案设计提供支撑,拟招标具备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技术服务的承包商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服务。

2.3 招标范围:对国内外加密井开发技术政策研究现状进行调研,负责多手段联合的加密井井间干扰主控因素研究;负责开展室内裂缝应力敏感测试和气水相渗测试,并进行两相流动规律和应力敏感规律研究 ;负责开展基于地质工程一体化的加密井干扰动态定量评价;负责开展不同阶段子母井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项目拟选择1名中标承包商。

2.4标段(标包)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 18个月止。

2.6服务地点:长宁公司生产作业区,包括但不限于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兴文县、乐山市沐川县。

2.7质量标准:目标2个加密井组子母井首年生产历史符合率大于80%。

2.8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按照《长宁页岩气田主体区加密井井间干扰机理及生产制度协同优化研究技术服务》项目控制价为950000.00元(不含税)。该控制价为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不含税,税率暂定  6 %)

2.8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

*3.3 人员资格和要求:

投标人拟派驻到本项目的项目人员至少5人,提供2025年4-6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其中有1名项目负责人和1名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石油工程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或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项已完成的开发研究项目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油气田开发渗流及开发动态方面研究项目),业绩证明方式为:有效的业绩合同或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关键内容)。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现金流量表页、利润表页、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扫描件(含资产负债表页、收入费用表页),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三年(2022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0911日至20250919日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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