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公司钻井工程(加快调整)集中入围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2025年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油水井进行钻井作业,含打桩、井队拆搬安(含长距离调遣)、钻头、钻井液(含油保材料)、柴油、机油、钻井过程中发生的其它材料费等,轨迹施工、固井施工、固井附件、稀油套管头、水泥及外加剂、钻具摊销费、生产水、生活水、通讯费、设备折旧费、设备修理费、固控装置摊销、井控摊销、野营房摊销、井口工具摊销、井控修理及技术服务费、固控净化装置修理费、钻具修理费、日常运输费(包括柴机油运费、水罐车运费、值班车等除设备搬迁以外发生的一切运费)、井控装置运费、钻具转运费、套管短途运费、风险费、管理费、利润、科技进步、HSE,还包含与搬迁、测井、固井等的配合施工。;
2.2招标范围: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2.3项目金额:71051万元(不含税)
项目金额:68209万元; 暂列金额:2842万元
标段一计划金额:37195万元; 暂列金额:1550万元;
标段二计划金额:31014万元; 暂列金额: 1292万元;
2.4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2.5标段划分:标段数量:2个。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选择2个标段进行投标。
(1)标段一:新疆油田一区浅层、一区深层、车排子、白201-检451、火烧山、钻井工程。
项目内容:预计107口井。
项目地点:新疆油田一区浅层、一区深层、车排子、白201-检451、火烧山。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标段二:新疆油田达13、五区南、玛湖401钻井工程。
项目内容:预计28口井。
项目地点:达13、五区南、玛湖401。
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6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3级)。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发的有效石油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及队伍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满足本项目需求。如投标人所在省份取消发放或审核延续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技术服务类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政府部门网站网页截图。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钻井业绩,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业绩证明。
3.4人员要求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投标人资产要求、设备要求、人员配备要求:
3.4.1人员要求:
3.4.1.1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负责人须取得符合国家、行业要求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
3.4.1.2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钻井队伍关键岗位人员名单;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保缴存证明);
3.4.1.3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5年及以上钻井相关工作经历,精通钻井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制定、复杂情况预防与处理(如井漏、井塌、卡钻等)、钻井液体系设计与维护、井身质量控制、固井技术等。
3.4.1.4 质量负责人需具备3年及以上钻井相关工作经历,熟悉钻井工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如井身质量、套管及固井质量、钻井液性能、录井质量、取心质量、设备安装质量等)的监控、检验与验收标准。
3.4.1.5 专职安全员需具备3年及以上钻井相关工作经历,熟悉钻井作业高风险环节(如搬迁安装、开钻验收、钻开油气层、起下钻、井控演习、特殊作业、用电、消防、吊装、高处作业等)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检查标准。
3.4.1.6 投标人钻井队队长、副队长应具有3年及以上钻井相关工作经历,技术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钻井相关工作经历,HSE监督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钻井队安全相关工作经历。
3.4.1.7 合同签订及履行期间,投标人应确保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等)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若因投标人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调整相关人员的,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且替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承诺标准。
3.5 设备要求:
3.5.1 投标人提供的钻机型号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3.5.2 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钻机,主要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
3.5.3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钻机的目前状况、具体位置信息(初评时会由招标人进行验证)。不得瞒报、错报,否则按照失信行为取消其参评资格。若无法提供任意1台有效钻机的,取消投标人参评资格。
3.6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须提供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7 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7.3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7.4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7.6 其他情况(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填写)。
3.8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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