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特2025年至2027年防爆电气辅助检验及维护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319-FW1339-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科特2025年至2027年防爆电气辅助检验及维护技术服务项目已由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科特2025年至2027年防爆电气辅助检验及维护技术服务项目。
2.2 项目概况:根据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7年防爆电气辅助检验及维护技术服务业务情况,优选具备服务能力的检测辅助服务类承包商,按招标确定的价格签订框架合同,为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防爆电气检验及维护业务中提供辅助性操作服务,主要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勘查、文件审查、设备开箱(盖)检测、线路敷设、引入装置辅助检测、温度、接地电阻检测;设备和材料采购、维护保养及安装;检测数据、资料收集和汇总等项目提供辅助性工作。项目总金额两年共计900万元(不含税),按实施项目单价计费,工作量随外部市场变化有调整的可能,具有不确定性,甲方不承诺工作量。项目计价方式:结算时以招标人审定的实际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项目结算方式:按工作进度,根据双方签订的工作量签认单据实结算。
2.3 招标范围:根据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防爆电气辅助检验及维护技术服务业务情况,优选具备服务能力的检测辅助服务类承包商,按招标确定的价格签订框架合同,为四川科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防爆电气检验及维护业务中提供辅助性操作服务,主要作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文件审查、设备开箱(盖)检测、线路敷设、引入装置辅助检测、温度、接地电阻检测;设备和材料采购、维护保养及安装;检测数据、资料收集和汇总等项目提供辅助性工作。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不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最高限价 单价(元)(不含税) |
1 |
防爆电气设备开箱(盖)辅助检测 |
元/台 |
70.4 |
2 |
防爆电气设备引入装置辅助检测 |
元/台 |
15.3 |
3 |
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敷设辅助检测 |
元/台 |
15.3 |
4 |
防爆电气设备温度辅助检测 |
元/台 |
15.3 |
5 |
防爆电气设备接地电阻辅助检测 |
元/台 |
15.3 |
6 |
橡胶圈辅助安装 |
元/个 |
23.7 |
7 |
线鼻子辅助安装 |
元/个 |
11.9 |
8 |
PE管辅助安装 |
元/米 |
47.5 |
9 |
防爆堵头辅助安装 |
元/个 |
39.8 |
10 |
格兰头辅助安装 |
元/个 |
83.1 |
11 |
绕型管辅助安装 |
元/根 |
95.8 |
12 |
镀锌管辅助安装 |
元/米 |
12.7 |
13 |
扁钢辅助安装 |
元/米 |
14.4 |
14 |
电缆辅助安装 |
元/米 |
31.4 |
15 |
防爆接线盒辅助安装 |
元/个 |
25.4 |
16 |
防爆开关及插接装置辅助安装 |
元/个 |
42.4 |
17 |
防爆灯具辅助安装 |
元/台 |
84.8 |
备注: 1、防爆接线盒包括仪表接线盒、中间接线盒、隔离密封盒等。 2、防爆开关及插接装置包括操作柱、操作头、检修电源插座、手动报警按钮等。 3、防爆灯具包括泛光灯、平台灯、马路湾灯等(含附属设施)。 |
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人工成本、保险、住宿费、差旅费、利润、HSE 费用、材料费以及获取资质所产生的培训费、人员调遣动迁费、设备购置费、设备及材料运输费、机具动用费等所有一切费用。除以上费用和甲方要求外,乙方不再增加任何形式的费用。
2.5 服务地点:新疆、甘肃、辽宁、吉林、四川、陕西、重庆、河北、天津、山西、内蒙古、宁夏、青海等区域。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止或本次招标总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金额为中标金额的30%,待合同金额用完或期满后,以先到者为准。甲方按照“承包商业绩评价记录表”进行考核打分,如果考核打分结果在合格及以上,则续签第二年合同金额为中标金额的70%;如果考核打分结果在合格以下,则不再续签合同。
2.7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 定标原则: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数量为 N:
当 N≥ 6 时,推荐综合排名前 5 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 4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由高到低,排名第1 的中标人分配3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分配30%工作量,排名第3的中标人分配 20%工作量,排名第4的中标人分配 15%工作量。
当3<N≤ 5 时,推荐综合排名前 4 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 3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由高到低,排名第1的中标人分配40%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分配35%工作量,排名第3的中标人分配25%工作量。
当N=3时,推荐综合排名前 3 名中标候选人,确定综合得分排名前 2 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工作量分配原则:按照中标人排名由高到低,排名第1的中标人分配55%工作量,排名第2的中标人分配45%工作量。
当N<3时,由评标委员会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综合判定是否具备竞争性,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价格、商务和技术等方面均具备竞争性的理由,推荐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1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分配100%的工作量。如果评标委员会经评议认为缺乏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2.9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2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3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5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4.4-4.6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
*5.2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已完成 1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防爆电气检验、检测、维护、维修、大修、整改、评价等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及至少一张合同对应结算发票。
*5.3投标人须逐条响应附件1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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