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湖北销售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SH17-FW10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销售公司2026年至2027年工程项目结算审计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批复文件《关于下达公司2025年预算指标的通知》(湖北销售〔2025〕3号),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对招标人所属各分公司2026年至2027年报送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结算审计工作。
本项目拟中标2家单位,各中标人审计项目数量分配规则如下:第一名暂定60%-67%,第二名暂定33%-40%,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比例。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项目设计概算审核;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审核、控制价(标底价)、工程结算审核;定额计价:工程预算、结算、标底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案件鉴定;其他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营业执照许可项目)。单个工程项目(建安费用)金额超过1亿元的,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2.5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个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3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不少于5人(含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除项目经理以外,项目组内另需1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1名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其他成员必须具备二级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及以上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①社保(投标截止日前180日历日内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②劳动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③资格证书清晰扫描件,资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3.4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 2022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3.4.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5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3.4.6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交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最终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文件认定为准)。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过类似本项目的工程造价类审计或审核业绩。须同时提供①合同清晰扫描件(首页、合同约定内容及盖章页,可以为框架合同)②基建工程项目定案表,或审计报告加盖执业资格及投标人公章的审核汇总页作为证明文件。
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有过类似本项目的工程造价类审计或审核业绩。须提供基建工程项目定案表,或审计报告加盖该项目经理执业资格的审核汇总页作为证明文件(作为项目经理并加盖执业资格印章)。证明资料中需体现出项目经理名字和职务。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3.6.2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3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3.6.4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