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自315井钻前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YT-GGSWZX-2025-GC-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自315井钻前工程施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成功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按照生产运行计划,安排施工项目。
2.1.2本项目预计金额550万元(不含甲供材,含税),一单一采招标采购,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1.3项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
2.1.4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要求:自建设方下发施工启动通知之日至主体工程完工45天;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合格。达到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无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发生,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自315井钻前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包括:自315井为页岩气评价井平台,单排 1 口井,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琵琶镇农场村1组,按照1+3口井布置(前期先钻自315井本井,井场前场预留3口井的位置 5+5+5米场地平整不做硬化),井场平面尺寸为 100m×55m(不含前场预留场地平整部分),拟修ZJ70钻机基础1套,清洁化操作平台405m2(其中临时堆放区 150m2,设备区 255m2),新建500m3储存池1个,A 类主燃烧池 1 个,副燃烧池不进行修建,但具备点火条件,油罐基础1套,水罐基础1套,泥浆储备罐基础1套,生活区1套,厕所2套,维修公路0.619km,新建道路0.183km。同时配合钻机搬安;质保期内正常的道路、场面等维护;杆管线(自来水、灌溉水、天然气等管线和电力、通讯杆线)迁改。包工包料,最终结算以竣工图纸及实际发生现场签证的工作量为依据;
2.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
2.2.4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基本账户转账。(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8% (中石油内部企业投标按相关规定执行)。(3)履约担保递交的时间为:收到委托人发出的任务书之日(或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的 30 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
2.3.3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条款。
2.3.4本项目的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如乙方无法保证甲方生产需求,甲方有权终止合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商务资质条件
3.1 法律资格条件
3.1.1 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最新的、清晰可辨认、在有效期限内的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投标人登记信息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jsy.gov.cn)”显示信息一致。(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2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如开标日为2021年4月7日,三年内指2018年4月7日到2021年4月7日)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不存在至开标日与本次投标项目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情形,不存在未移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事业单位不须查询)。
3.1.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3.1.4 投投标人不存在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评审现场,登录“*”查询三商黑名单中的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登录“吉林油田市场交易管理平台”查询三商处罚名单,在以上名单范围内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登录“*”查询投标人失信行为,不存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情形;)
3.2 财务
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
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其总公司符合上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技术资格条件
3.3 安全
3.3.1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3.3.2保险。一是提供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提供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投入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投标时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入场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的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施工周期,招标人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二是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或承诺中标后提供安全生产责任险证明。
3.3.3具有专职安全员(至少提供1名专职安全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3.4特种作业人员。至少提供焊工1人,电工1人。焊工、电工提供: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3.3.5应急预案。提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以及应急联系方式。
3.3.6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
3.3.7中标后必须参加油田公司主管部门组织的承包商HSE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后方可签订合同。(承诺)
3.4质量:
3.4.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技术变更施工。
3.4.2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施工规范。
3.4.3 工程整体质量达到合格工程。
(提供承诺书)
3.5 专业
3.5.1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提供有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3.5.2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3.5.3拟派入到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4拟派入到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提供履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具有相关专业(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施工员、电工、焊工需同时提供以下三个证明材料方予认可: (1)劳动合同; (2)身份证;(3)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缴纳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
注 2:评委对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进行核实。项目管理人员中的质量员、施工员持有的岗位证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提供证书,带有https://rcgz.mohurd.gov.cn/网址和二维码,可验证)。
3.5.5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非*条款作出承诺。
3.6公用条款
3.6.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中标单位不得将其承揽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承诺)
3.6.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6.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6.5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承诺)
3.6.6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6.7 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期间内无在建工程(承诺)。
3.6.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说明:除有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中“近三年”均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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