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SHZB-25-01-FW04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2026年辽河石化公司固体废物外委处置,项目估算金额1146.91万元(含税),计划和资金均已落实。
2.2招标范围:2026年公司大检维及日常生产、检维修过程中预计产生各类固体废物26057吨,其中:危险废物25507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50吨,共分为七个标段,明细见下表,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各类固体废物进行运输转移处置,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标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按实际数量结算。各类危险废物的现场装车由辽河石化公司相关属地单位负责。
标段(标包)划分: 7个标段,估算金额:1146.91万元(含税)。
标段 |
废物名称 |
废物代码 |
含有成分 |
数量(吨) |
废物来源 |
最高限价(含税,元/吨) |
备注 |
1 |
废油泥 |
251-003-08 |
油、油泥 |
10000 |
污水处理场 |
500 |
支出 |
废油泥 |
251-002-08 |
油、油泥 |
9000 |
储罐及装置 |
229 |
支出 |
|
2 |
废碱液、碱渣 |
251-015-35 |
NaOH |
280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1166 |
支出 |
3 |
含油废物 |
900-249-08 |
油 |
250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990 |
支出 |
废油桶 |
900-249-08 |
油 |
30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700 |
支出 |
|
废包装物 |
900-041-49 |
破乳剂、中和剂、NaOH等 |
15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1000 |
支出 |
|
废活性炭 |
900-039-49 |
活性炭 |
75 |
废气治理设施 |
1000 |
支出 |
|
废硒鼓、墨盒 |
900-299-12 |
油墨 |
3 |
办公过程 |
0 |
支出 |
|
实验室分析废物 |
900-047-49 |
硫酸汞、苯、重铬酸钾等 |
7 |
油品化验及在线监测设施分析 |
5000 |
支出 |
|
废瓷球 |
900-041-49 |
氧化铝 |
140 |
生产装置 |
1350 |
支出 |
|
废填料 |
900-041-49 |
聚丙烯、有机质等 |
230 |
污水处理场废气处理装置 |
1350 |
支出 |
|
废有机溶剂 |
900-401-06 |
四氯乙烯等 |
2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1800 |
支出 |
|
废有机溶剂 |
900-404-06 |
环丁砜等 |
13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1800 |
支出 |
|
废树脂 |
900-015-13 |
苯乙烯、二乙烯苯等 |
140 |
醚化装置 |
2300 |
支出 |
|
4 |
脱氮废渣 |
251-011-08 |
油、磷酸等 |
400 |
白土精制装置 |
0 |
支出 |
5 |
废白土 |
251-012-08 |
油 |
2800 |
糠白、重整装置 |
363 |
支出 |
6 |
废催化剂 |
251-016-50 |
氧化铝、氧化钛、氧化铜等 |
72 |
硫磺回收、制氢装置 |
1382.7 |
支出 |
废催化裂化催化剂 |
251-017-50 |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
1200 |
催化裂化装置 |
505 |
支出 |
|
催化烟气脱硫污泥 |
251-017-50 |
二氧化硅、氧化铝、镍、钠等 |
400 |
催化裂化装置 |
505 |
支出 |
|
废脱氯剂 |
251-019-50 |
氧化锌、氧化铝等 |
200 |
连续重整装置 |
1330 |
支出 |
|
废催化剂 |
251-019-50 |
二氧化硅、氧化铝等 |
210 |
连续重整装置 |
1330 |
支出 |
|
废催化剂 |
772-007-50 |
二氧化钛、氧化钨、五氧化二钒等 |
40 |
烟气脱硝装置 |
1696 |
支出 |
|
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
废保温棉、废旧内衬、废干燥剂等 |
550 |
生产及辅助装置 |
550 |
支出 |
合计 |
26057 |
|
|
|
注:固体废物数量为预估数量,按实际数量结算。
2.3最高限价:详见招标范围。
2.4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实施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石化公司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以下工作要求逐条进行答复,明确说明是否能够达到相关工作要求,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一)危险废物招标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规模和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满足招标要求。
②投标人可自行运输危险废物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的运输资质,运输车辆应当采用危险废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足够数量的运输车辆,确保满足辽河石化公司危险废物拉运转移需要。
③辽河石化公司如需要拉运转移危险废物,提前告知处置单位运输日期和所需运输车辆数量,处置单位在接到辽河石化公司通知后72小时内,必须保证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到达辽河石化公司现场。
④按照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在盘锦市内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的单位,应提前到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参加投标。
⑤危险废物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或跨市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⑥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招标要求:
①投标单位应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单位, 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或处置资质。投标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设施的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批复文件,并提供环评报告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或处置的相关内容截图。
②运输由中标单位负责,中标单位可自行运输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运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过程必须具备防扬洒、防泄漏措施和相关安全环保应急处置措施。
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全部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辽河石化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跨省转移审批手续完成时限为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如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跨省转移审批手续,中标单位应及时通知辽河石化公司,并提供文字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同时终止合同履行。
④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履约前,向辽河石化公司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不能满足上述工作要求,每出现一次,相应扣除中标单位部分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如累计超过三次,辽河石化公司可直接终止合同。
3.2、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以上提供承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信誉要求:①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站截图);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③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站截图);④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须提供网站截图)。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石化公司“三商”黑名单,因质量或服务问题纳入地区公司黑名单。(以上投标截止日前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关联关系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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