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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保障公司2025年四川威远单井能源回收辅助技术服务
  •  招标公告

运行保障公司2025年四川威远单井能源回收辅助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9-FW14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运行保障公司2025年四川威远单井能源回收辅助技术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项目已经审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为运行保障公司提供四川威远单井能源回收辅助技术服务。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威远市境内单井作业现场。

2.4服务标准:安全 准时 高效

2.5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运行保障公司现需外委的2025年四川威远单井能源回收辅助技术服务,需由投标人提供符合项目需求的零散气(天然气)处理设备,在威远区域内指定的单井将招标人提供的零散气处理为符合要求的CNG产品,并提供全套撬装CNG生产装置及其配套安装费用。预估生产规模3~6万方/天零散气,随着开采时间产量会衰减,数量以及项目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及项目持续周期,最终以单井实际处理量结算。项目总金额预估约980万元(含税)。

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报价要求、控制价设置

2.6.1本次招标设最高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最高限价如下: 

 

项目

最高限价

(含税)

投标报价以单价限价为基础统一下浮(%)

下浮后对应的单价(元/方,含税)

投产日期

天然气日处理量<5万方

0.40元/方

 

 

投标人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日内完成设备安装并通过验收投产

天然气日处理量≥5万方

0.35元/方

 

 

说明:以上价格含6%增值税,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的费用:投标人为履行本技术服务项目及相关调查而发生的全部工作小时、成本和开销,以及购置设备或仪器的费用、知识产权及技术秘密相关权利获取、现场或异地培训费用等,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请求额外费用。健康安全环境施工保护费、1%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结算时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当期税法规定执行)

备注:

 1)零散气消耗量为投标人现场使用及损耗,招标人按中标人承诺平均毎方 CNG 产品原料气消耗量纳入合同,超过指标,全部由乙方承担,价格按1.836元/Nm3(含税)的原料气价格计算,在服务费用里面对应予以扣除。 (这个放价格后面备注)

2)投标人投产日期最高不超过20日历日,超过20日历日招标人不接受。在履行过程中未能按照投标承诺时间实现投产的,每延期1天罚款3万元,延期5天以上招标人将有权终止合同,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

3)以实际发生的工作内容和数量进行结算,最终以招标人核定的工作量为准。

2.6.2投标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7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

序号

服务商名称

备注

1

道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不合格

2

茫崖海洋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不合格

3

四川新上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4

内江市顺成运输有限公司

不合格

5

重庆公运油气运输有限公司

不合格

6

重庆诚捷物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7

陕西银天物流有限公司

不合格

8

遂宁市天立宏物资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9

陕西金泉茂工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0

茫崖洁源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1

敦煌市金鹏物资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2

江油宝璐机械有限公司迅捷物流分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3

鄂尔多斯市鸿福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4

青海悦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5

轮台县奥龙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6

茫崖东岳吊运有限责任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7

威远兴诚运输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8

四川郝斯特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19

重庆瑞庆物流有限公司

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2.主体资格: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满足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加注星号(*)条款,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4.业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从事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类似CNG加工生产服务或天然气回收处理服务业绩。(以提供证明资料,例:合同复印件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为依据,若发票扫描件较多,允许以税控系统开票截图替代)

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同时提供以上①、②、③网站的相应截图,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投标人还须针对上述信誉要求提供盖有公章的承诺书。(①②③④均需提供)。评标时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6.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内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7.投标人在招标人上一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观察使用(状态未消除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招标人提供附件《运行保障公司2024年度不合格及观察使用服务商名单》为依据)。

8.具有较强的QHSE管理能力: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一般B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不满足以上*号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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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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