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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新增乙烷低温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新增乙烷低温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新增乙烷低温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EPC总承包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新材料【2025】2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四川石化公司厂区内。

2.2建设内容

新建一台14000m³低温乙烷储罐(全防罐),配套乙烷卸车鹤管,新建变电所、机柜间、卫生间、污水池,及相关配套机电工程。

2.3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日至2026年11月10日工程中交,2026年12月20日工程交接,具体详见附件3工程中交及工程交接的专项要求。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EPC总承包,从施工图设计开始,在基础设计范围内,完成项目的详细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甲采物资除外)、开工前准备(包括五通一平)、施工(含项目批复基础设计范围内原有设施的拆除及恢复工作)、各类检验试验、检定鉴定、三查四定、预试车、工程中交、联动试车、工程交接、专项验收、配合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和转资,质量保修,配合项目的后评价等工作,详细范围如下:

1.设计

根据批复的基础设计范围和内容,遵照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方的意见或建议,有计划性地组织施工图设计,以满足采购、施工的需要。主要包括:总图、建筑、结构、工艺管道、机械设备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同时,派遣现场常驻设计代表,承担现场技术服务工作;编制竣工图,收集整理设计归档资料。项目完成后一年的后评价工作。

2.采购

负责项目范围内所有物资的采购计划、采买、催交、运输、材料控制、仓储管理、到货检验、供应商技术服务。

3.施工

3.1负责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的质量控制、施工机具及人员管理、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

3.2负责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调试、试验检验等内容。

3.3 配合三查四定、培训、联动试车和投用试车期间的性能维护考核、工程交付、竣工结算、配合或独立完成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查、审批,办理相关证件等工作资料及归档,配合竣工验收,承担质量保修等工作。

3.4整理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阶段的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符合如下资质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

3.2.1.1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1.3持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A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4具有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5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2.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2持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A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3具有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4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5承诺其设计分包商资质符合3.2.3要求。

3.2.3设计单位投标

3.2.3.1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3.3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新证)或旧证A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3.4承诺其主体工程、关键性工作的施工分包商资质符合3.2.2要求。

3.2.4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应当均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要求:

3.2.4.1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4.2 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子项目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4.3具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子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新证)或旧证A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3.14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4.5持有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许可子项目A2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4.6具有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4.7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企业或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3.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3.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3.1.3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3.1.4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EPC项目经理业绩。

3.3.2设计单位投标

3.3.2.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或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3.2.2如果投标人的项目经理仅具备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则要求其施工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其设计经理具备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

3.3.2.3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管理经验和至少有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EPC项目经理业绩。

3.3.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3.3.2的要求,同时承诺其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符合3.3.1的要求;施工企业牵头应符合上述3.3.1的要求。

3.4设计经理要求:

3.4.1 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设计单位投标

3.4.1.1具有工程序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和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

3.4.1.2近10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在1个类似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设计经理及以上职务;

3.4.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经理符合3.4.1要求。

3.4.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设计经理符合3.4.1要求

3.5 安全经理(安全总监)要求:

3.5.1设计单位投标:应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安全经理(安全总监)业绩。

3.5.2工程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投标: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安全经理(安全总监)业绩。

3.5.3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牵头应符合3.5.1的要求,施工企业牵头应符合上述3.5.2要求。

3.6施工经理要求:

3.6.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本企业(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3具有5年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施工经理业绩;

3.7技术经理要求:

3.7.1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7.2具有5年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技术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技术经理业绩;

3.8质量经理要求:

3.8.1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8.2具有5年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质量管理经验和至少1个石油化工类工程项目质量经理业绩;

3.9采购经理(采购负责人)要求:

3.9.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9.2具有5年及以上石油化工类工程采购管理经验;

3.10专职安全员要求: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和石油化工类工程安全管理经验,投标人须承诺施工承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且入场前须按甲方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入场。需提供承诺书。

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以上关键岗位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3.12联合体要求:接受。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等于2。

3.1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12.3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方,各方均应当满足本项目的相应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要求。

3.1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12.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2.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12.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2.8联合体成员均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13业绩要求

2020年至今,投标人(含联合体单位)需具有 1 项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 5000 万元及以上工程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

3.1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资不抵债否决其投标。

3.15信誉要求

3.1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1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

3.15.5开标当日未被*及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6其他要求

3.16.1投标人须承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

3.16.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选用具备类似项目(10000m³及以上低温常压储罐,含双金属全包容储罐、全防罐、薄膜罐)施工经验的分包单位或安装队伍,分包方案报送发包方审批备案,经同意后方可确定分包单位。

3.16.3投标人须承诺:附件1奖惩细则中新增乙烷低温储罐及配套设施项目专项奖惩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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