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石化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往复式压缩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Z120-WZ32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石化公司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往复式压缩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往复式压缩机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乌鲁木齐石化芳烃装置扩能和原料配套改造工程往复式压缩机3台套,具体供货范围、技术标准、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2交货地点: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项目现场。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8个月。
2.3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第五章及询价文件。
2.4质保期要求: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或投运后12个月,以先到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资质,且准入产品(8位编码A35030103)全部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8位编码A35030103)状态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开标当日以评标委员会在能源一号网核实为准。(允许本项目编码新增准入的供应商参与投标,如果中标,可以尽快安排现场考察,办理相关准入工作)
3.3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主要零购件(曲轴、连杆和活塞杆)独立设计、独立制造(提供相应自主设计资料,材料采购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本公司供货的石油化工装置氢气往复式压缩机组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国内设计生产的往复式压缩机,同时满足活塞杆最大许用气体载荷≥600kN、排气压力不低于12MPa(G)、流量不低于30000Nm3/h能力类似且不低于1套的使用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带盖章扫描件),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产品名称、产品数量、装置种类及规模、活塞杆最大许用气体载荷、排气压力、流量、产品规格、合同签署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如合同中不能体现出以上信息,则须提供包含以上信息的技术附件或图纸。(信息不全者不计入有效业绩统计范围)。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⑤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上述内容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6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2022年-2024年度(如2024年未完成审计可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按规定签字盖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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