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济柴时代电化学储能生产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济柴时代电化学储能生产线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济柴动力与储能领域头部企业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中石油济柴时代(山东)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电化学储能生产线。济南改造18050㎡厂房,新建一条全自动PACK-B组装线,一条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苏州改造8590㎡厂房,新建一条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项目采用EPC模式,详见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
济南厂区: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经十西路11966号
苏州厂区:苏州吴中区淞苇路2888号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济南厂区新建一条全自动PACK-B组装线(位于济南260厂房内),260天/年,单班制8小时/天,以314Ah电芯、1P104S的PACK包为基准,年产量28800套PACK以上。新建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一条,260天/年,单班制8小时/天,以314Ah电芯、5MWh储能系统为基准,年产量1200台套以上。
苏州厂区新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位于苏州厂房三层,260天/年,单班制8小时/天,以320KW组串式逆变器为基准,年产量13000台套以上。具体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2.4计划工期
117个日历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6日
计划预检日期:2025年12月12日主重要设备完成制造、发货前预验收
计划完工日期:2026年2月10日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2.6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包含:
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检测设备等产线配套工程、通信工程、自控工程、厂房室内改造、暖通工程、照明工程、产线公用配套工程、文化场景建设等。(详见附件4、5、6、7、11)
济南厂区:全自动PACK-B组装线、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检测设备等产线配套工程、通信工程、自控工程、厂房室内改造、暖通工程、照明工程、产线公用配套工程、立体智能化仓库、物流卸货区改造、抗震支架、给排水工程、文化场景建设等。(详见附件8、9、10、11)
采购、安装范围包含: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苏州厂区产线配套工程,济南厂区产线配套工程,通信工程,自控工程等。(详见“产线设备及配套设备购置清单中的附件1、2、3”,“建安工程清单中的附件10”、附件11,设备质保期以附件提供为准,未提及部分默认为1年)
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方式,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及相关资料和文件、技术协议、设备与工程量清单等,完成本项目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项目管理、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等,具体如下:
2.6.1.设计:
2.6.1.1工艺设计
包含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的工艺设计和济南厂区全自动PACK-B组装线工艺设计以及济南厂区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工艺设计;
2.6.1.1.1 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的设计参照技术规格书。
2.6.1.1.2 济南厂区全自动PACK-B组装线及济南厂区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的产线设计要求如下。
产线及配套方案要求:1条电箱拉线(济南厂区全自动PACK-B组装线,以314Ah和587Ah电芯为蓝本验收,同时兼容600+Ah电芯),1条集装箱拉线(济南厂区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含喷淋房/气密测试设备)方案,包含返工设备:首件烤箱、金相切割机、拉力测试机,配套的检测设备房间要按照CNAS实验室标准进行设计(基于济南、苏州厂区产线的检测设备,济南苏州各一套);1条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苏州厂区,含自动上下料/拧紧设备/自动包装/配电柜及线缆/冷却水、压缩空气/工艺排风的主系统和二次配等)方案;仓库物流方案(济南厂区原材料低温低湿仓、苏州厂区原材料&成品仓,配AGV转运等);离线设备方案(含首件房设备、辅助设备:扫码枪、扭力校准仪等);质量设备方案(生产质控:OCV测试仪、耐压仪;MES方案(包含苏州、济南两地,MES控制、MES与ERP系统对接等);入库质控:XRAY镀层测试仪;出库质控:EOL测试机等)。
工艺设计的工作内容
(1)组织前期需求收集与分析、前期规划工作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制造方案(安全:防爆设备选型;质量:三级验收节点;工艺:满足GB/T36276-2023标准要求;成本:设备询价比价)动态调整。
(2)产线开发设计、供应商评选、询价、议价、预验收等相关工作技术协助。
(3)设备到厂后整线的安装、调试、验证(质量验证:环境/性能指标)、联调、放行(含拉线认证)提供现场支持,确保产线标准符合设计要求。
(4)依据实际订单情况,生产的需求,提供现场支持(如产能优化、工艺调整)。
2.6.1.2建筑安装设计
包括苏州厂区和济南厂区的各专业的改造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工作,主要涉及内容为建筑与装修改造设计、结构复核视需要进行加固改造设计、暖通系统设计、给水排水设计、动力系统设计、工艺配电及电力照明设计、通信与自控设计等,同时,为招标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6.1.2.1 建筑设计
济南厂区:本项目利用260厂房的外协件库、部分装配车间、涂装车间、车间技术间及部分辅房,利用建筑面积18050㎡。根据工艺产能需求改造为全自动PACK-B组装线、原材料库、集装箱生产线、半自动PACK产线A。原西侧车间技术间,南侧部分辅房,北侧部分辅房改造为生产辅助用房,产线公用配套工程、立体智能化仓库、物流卸货区改造、抗震支架、参观通道、文化场景建设、办公用房等根据产线情况进行整体设计。
苏州厂区:本利用已有厂房,根据工艺设计进行公用工程配套设计,建筑面积8590㎡。
2.6.1.2.2 结构设计
根据工艺产线布局、原有荷载、平面调整等视需要进行加固设载、平面调整等视需要进行加固设计。
2.6.1.2.3 暖通设计
根据工艺产线需求,进行采暖、通风、空调系统、工艺排风等系统设计。
2.6.1.2.4 给排水设计
根据工艺产线需求,进行生产生活给排水系统设计。
2.6.1.2.5 气动设计
根据工艺产线需求,进行压缩空气管道系统及氮气供应系统设计。
2.6.1.2.6 电气设计
根据工艺产线需求,进行供配电系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配电、动力系统配电、照明系统、插座系统、接地系统等设计。
2.6.1.2.7 通信及自控设计
为改造厂区设计电话/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保系统、安保集成网络系统、门禁控制一卡通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CCTV)、监控中心建设、通信线路敷设、数字化、智能化、无线AP、生产MES、ERP、数据机房设计等,各系统服务器、存储等设置于园区安防中心。安保系统应按照中石油集团公司统一要求接入集团平台。
2.6.2.采购:
2.6.2.1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设备、检测设备等产线配套设备、仓储设备采购安装、配套公用工程设备与材料;济南厂区检测设备等配套工程采购;济南、苏州厂区的通讯系统、安防系统、IT系统、IT设备保密等相关设备的采购安装,含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等。
注:本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一级物资,投标人需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的采购管理要求进行采购。一级物资目录详见附件12
2.6.3.施工:包括招标范围内设备安装具体见以下内容:
2.6.3.1通讯专业:负责济南260厂房、苏州厂区通讯与网络系统(含综合布线)、数据机房设备安装调试,视频监控(关键工位/通道)、门禁(厂房出入口/ESD区)设备安装调试,保障两厂区数据互通,MES服务器及接口,两地网络设备间(济南、苏州)等。
2.6.3.2自控专业:负责两个厂区的自控设备安装和调试,自控机房的空调安装与调试等。
2.6.3.3工艺专业:苏州厂区模块式光储变流器组装线整线从原材料到生产到成品库安装,济南厂区全自动PACK-B组装线、济南厂区大型储能系统预制舱集成测试总装线从原材料到生产到成品库的安装与调试,苏州厂区与济南厂区的公用配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等。
2.6.4.验收、检验、试验、调试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完成设备及材料检验试验、设备及系统调试、工程档案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建设中和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进行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质量监督各阶段验收等;配合财务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2.6.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2.6.6.培训:施工完成后对招标人开展设备设施使用、维护等培训;协调完成生产运行人员的培训。
2.7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质量和深度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并通过工程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图设计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统一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评定结论为合格。
注:标准如有和最新标准冲突的,按照最近标准规范执行。
2.8最高限价:3337万元(不含税)
高于限价的被否决。本项目各项单价不能超过分项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
序号 |
工程详细内容 |
限价(不含税) |
税率 |
1 |
产线设备及配套设备购置费 |
2324 |
13% |
2 |
建安工程费(通信工程、自控工程等) |
630 |
9% |
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管理费等) |
227 |
6% |
4 |
预备费 |
156(固定) |
9% |
|
总价(万元) |
3337 |
|
备注:本项目预备费为固定金额156万元(不含税),包含在EPC工程总承包总报价中。
2.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中标人如属于中小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通信与自控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产线设备完成厂验,招标人支付35%进度款;项目实施完毕经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后再支付32%货款,剩余3%为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机械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黑名单内的“三商”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 公用设备或电气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或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未开展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以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3.7.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接受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2。
3.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2.3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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