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安全隐患治理项目VOCs处理设施买卖合同
项目编号:24-P-S-501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安全隐患治理项目VOCs处理设施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站提升池、隔油池目前使用盖板封闭,存在因风机抽取油气过程中产生静电点火,以及雷暴等极端天气环境闪爆风险。为消除安全隐患,公司采用对其增加VOCs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完善。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污水预处理站VOCs处理设备 |
无动力引风+干式化学滤料吸附工艺,处理量500Nm³/h |
6 |
套 |
干式化学滤料技术要求:化学滤料能在相对湿度≥95%的工况下全周期高效运行;化学滤料不自燃,具有防火性能。滤料应具有UL900防火认证,认证结果能在UL管网在线查验;化学滤料内高锰酸钠质量分数≥12%;碱质量分数≥10%;比表面积>230㎡/g。 |
2 |
污水预处理站VOCs处理设备 |
无动力引风+干式化学滤料吸附工艺,处理量2000Nm³/h
|
2 |
套 |
干式化学滤料技术要求:化学滤料能在相对湿度≥95%的工况下全周期高效运行;化学滤料不自燃,具有防火性能。滤料应具有UL900防火认证,认证结果能在UL管网在线查验:化学滤料内高锰酸钠质量分数≥12%;碱质量分数>10%:比表面积≥230㎡/g。 |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1个中标人。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2.5交货地点:广西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仓储库房或现场指定地点。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税13%。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
3.3.2投标人在*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供应商,供应商状态为正常,具有26990101八位品名准入。供应商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3.5投标人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在石油炼制或石油化工装置或油气储运罐区有至少1台/套无动力VOCs废气处理设施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由最终用户盖章的业绩证明或供货合同复印件(可隐去价格)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合同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最终用户名称、合同签订日期、交货日期等。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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