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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年含油污泥处理服务(阿克苏境内)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塔里木油田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年含油污泥处理服务(阿克苏境内)(第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T04-FK07-00

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1.2 项目概况: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拟对阿克苏范围内产生的含油污泥依法合规处置,做到含油污泥无害化达标处理工作,以实现含油污泥治理达标和保护环境的目的,本项目处理量预估2.1万方,其中包含轮三联合站晒水池、阿克苏范围内新产生含油污泥。处置过程及结果应符合《油气田含油污泥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 3998-2017)》及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如有新标准制度下发,则执行新标准。

1.3 资金来源:招标人出资100%,资金来源为成本

1.4 招标范围:

负责轮南采油气管理区阿克苏范围内含油污泥清理并无害化达标处理,本项目处理量预估2.1万方,处置方式符合当地政府部门下发的标准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含油污泥拉运至处理地点进行处置。涉及项目征地、环境影响评价、竣工环保验收、水土保持评价、水土保持验收等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甲方只负责提供待处理的废物。

1.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 项目要求

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2服务地点:轮南采油气管理区阿克苏地区所辖区域。

2.3服务质量或服务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有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071-001-08)处理资质。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有承担过含油污泥处理的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作业内容);(3)提供结算资料。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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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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