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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泽普2025-2026年特种连续油管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泽普2025-2026年特种连续油管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39-FK06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和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以下称塔里木油田)泽普采油气管理区,主要在叶城县、巴楚县、乌恰县、阿图什市、和田地区等境内开展油气生产、修井作业,地面海拔1400-2300m左右,地表主要以农田、村庄、沙漠及戈壁为主,地表自然环境恶劣,地下地质条件复杂,油气藏埋深普遍5000米左右,最深达6360米;油气藏温度普遍在80-110℃,最高达到150℃;地层压力系数:1.06-1.90左右,地层压力:30-128MPa,主要为气层,部分区块高含硫化氢。根据井下情况及作业需求,需下入特种连续油管进行冲砂、切割、注灰、钻磨、解堵、打捞等作业;因作业期间需兼顾连续油管井口部分抗拉、抗上顶力要求等,常规连续油管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需要1.75英寸及以上管径特种连续油管及配套设备。

2.2招标范围:

实施单位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完成2025-2026年期间单井的特种连续油管作业,主要用于所辖井的冲砂、切割、注灰、钻磨、解堵、打捞等作业等工程目标,预计工作量8井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州地区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应持有或承诺施工前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资质类别:连续油管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承诺书。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井下作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不少于1支连续油管作业队伍,连续油管作业队人员配备应不少于6人,包括队长1人、技术员1人、主操1人、副操1人和作业工2人。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2)相关人员应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提供有效期的井控培训合格证(含硫化氢)正反面扫描件,未包含硫化氢培训的应提供有效的硫化氢证。或承诺在项目开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以上人员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缴纳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的截图和网址;

  1. 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连续油管作业车1辆,连续油管尺寸1.75英寸或以上,下深达到5000米。至少投入压力等级70MPa或以上的防喷器1套,一套防喷器指:双联防喷盒+双四闸板防喷器或双联防喷盒+四闸板防喷器+双闸板防喷器(以上装备压力级别均为70Mpa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

(1)设备清单(须标明设备规格型号、压力等级、管径下深长度等参数);

(2)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自产设备提供自产设备证明;

(3)设备照片;

(4)防喷器应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扫描件。

3.4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在5000m以上油气井特种连续油管作业业绩至少1口井。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井底深度);(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的发票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

3.6 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7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8 报名要求: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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