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2025年吊装、运输服务项目(标段一运输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H14-FK01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中国石油测井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基地及现场生产作业中的测井仪器、射孔器材、随钻工具、防喷装置、营房搬迁等吊装、运输服务,保障分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工作量以甲方通知为准,按实际工作量核算费用。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运输作业;标段二:吊装作业。
2.2 招标范围: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需要使用的测井仪器、射孔器材、随钻工具、防喷装置、营房搬迁等吊装、运输作业。标段一:运输作业;标段二:吊装作业。
2.3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服务地点: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所属各基地及施工现场。
2.5 标段划分:项目分两个标段,标段一:运输作业;标段二:吊装作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3.2人员要求:
至少具备安全管理人员1名、生产调度1名、司机10名。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持证情况),②提供司机B2及以上驾驶证扫描件;③提供投标人与拟投入司机签订的人员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至少可提供17.5米板车2台、13米板车5台、6.8米板车5台。
资料提供形式: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清单;②对应车辆的行驶证扫描件;③对应车辆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车辆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
3.4业绩要求:无。
3.5财务要求:无。
3.6 QHSE 要求:
6.1 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要求的 QHSE 体系;
6.2 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3 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 QHSE 相关规定。
6.4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以上对应要求的网站截图和承诺书。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
3.10.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投标无效。
3.10.2投标人需对农民工工资承诺:承诺开通农民工专用账户,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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