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气一厂MN1002井地面增压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ZY25-XJY07-FW002-00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 项目名称: 采气一厂MN1002井地面增压技术服务
1.2. 预算金额: 260万元 。R不含税 £含税
1.3. 资金来源:£投资 R成本
1.4. 招标性质:£依法招标 R依规招标
1.5. 招标组织模式:R一单一招 £批量集中招标 £集中资格招标
£集中资格招标二次选商 □框架协议招标 £其它
1.6. 项目单位: R 新疆油田公司采气一厂£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
1.7. 项目负责人:生产技术部: 饶彬源; 联系方式: 18309902373;
计划经营部: 丁丹琳; 联系方式: 17399374408;
2、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现有采气一厂玛河采气作业区MN1002井需要开展地面增压技术服务。详细情况如下:
MN1002井2008年10月投产,2023年8月,油压降至7.3MPa接近门限压力转间开生产,日产气3.4×104m3,日产水0.19m3,水气比0.06m3/104m3,产量预测如表1所示,需要提供增压设备及配套的工艺、电气等施工安装、运行维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增压设备的运输、场地平整、设备安装和调试正常,设备正常后,安排值班车和每班次2人现场值守,倒班制度由投标人确认,所提供的增压设备需满足以下条件:增压后出口压力达到8-10MPa,满足玛河气田2号集气站进站压力要求,可以满足产量预测表中的气量和液量混输增压要求。
表1 MN1002井增压生产预测表
表1 MN1002井增压生产预测表
年份 |
生产天数(天) |
油压 (MPa) |
日产气 (万方) |
日产油(吨) |
日产水(方) |
井温(℃) |
年产气 (亿方) |
年产油 (万吨) |
年产水 (万方) |
累增气 (亿方) |
累增油 (万吨) |
2025年 |
150 |
6.7 |
3.5 |
1.2 |
0.2 |
19 |
0.053 |
0.019 |
0.004 |
0.053 |
0.019 |
2026年 |
350 |
6.1 |
3.5 |
1.2 |
0.3 |
19 |
0.123 |
0.043 |
0.010 |
0.175 |
0.061 |
2027年 |
350 |
5.3 |
3.5 |
1.2 |
0.3 |
19 |
0.123 |
0.042 |
0.010 |
0.298 |
0.103 |
2028年 |
350 |
4.7 |
3.5 |
1.2 |
0.3 |
19 |
0.123 |
0.041 |
0.010 |
0.420 |
0.144 |
2.2. 施工地点:MN1002井位于采气一厂玛河采气作业区2号集气站附近。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玛河气田集输系统增压改造工程投产时停止服务,按照实际服务天数结算。
2.4. 价格(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3530元/天(不含税) 。
2.5. 标段(标包)划分:R否 £是 标段划分数量: / 。
2.6.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中的条款,有一项不满足就会被废标)
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 □接受
应满足的要求: / 。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HSE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范围应包含石油和天然气开采辅助活动或气田机械设备维修活动)。
3.4 人员要求:
3.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HSE合格证;
3.4.2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3操作人员有(或承诺在2025年1月1日前取得)有效的压力容器操作证、特种设备操作证等,至少有1人取有压力容器管理证A1和低压电工证;
3.4.4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半年的社会养老保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5. 设备要求:提供一套满足生产要求的天然气混合物增压处理设备,包含混输增压压缩机、分离器、配套管道、阀门等。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必须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的检验、注册等证明文件。
3.6、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至少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合同主要章节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主要工程量、合同额、印章页等的影印件)、与合同相应的结算有效票据或用户评价证明等。
3.7、财务要求:
2021、2022、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1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8、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截图);③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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