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井公司吐哈分公司新疆区域生产保障运输、吊装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保障分公司新疆作业区域桥射联作、连续油管、地质导向、动态监测等施工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外租吊车、拖车、卡车,用于施工现场、工作场所的吊装协助和设备搬运服务。
2.2服务内容:生产施工所需的吊装、设备运输服务。
2.3服务标准:能够及时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车辆类型:25吨-100吨吊车、拖板≥13米拖车以及卡车。
2.3服务区域:新疆准东、吐鲁番、哈密等地区。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止。
2.5 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经营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3.4、投标人配备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6、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投标人设备要求: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所有吊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之后、拖车、卡车注册登记时间2017年1月1日之后(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吊车:数量达到5台及以上,其中≥50吨吊车数量达到3台及以上;运输车辆:拖车4台(拖板≥13米)、卡车(25吨)数量2台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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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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