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第七作业区安保业务外包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2025FWGK024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大庆油田有限公司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定》等规章要求,组织开展油田设备、设施、原油、天然气安保;维护油田生产秩序等安保工作,确保第七作业区油区治安秩序稳定。
2.2 招标范围:负责位于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第七作业区在哈尔滨双城区境内的所有油田设备、设施及原油、天然气、电力的日常巡逻防范,维护油区生产经营秩序,保障油区安保稳定。具体安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油田设备安保:是指抽油机、变压器、电机、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等设备的巡逻防范工作,防止油田设备、电力被盗、被破坏、被占压;油田设施安保:是指所有的联合站(中转站)、变电所、注水站、水源井、探井、油水井、油田道路占压等设施的巡逻防范工作,保障油田设施完好免遭人为破坏;原油、天然气安保:是指井口内、管道内、储油罐内、油罐车内,作业或事故泄漏而形成的落地原油等巡逻防范工作,防止原油、天然气被盗;维护秩序:是指非法阻碍油田生产车辆和人员通行;阻挠产能建设施工;侵害油区岗位员工个人生命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妥善处理,确保生产车辆正常通行,人员安全。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第七作业区。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97.94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5年第七作业区安保业务外包。
2.7 其他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行业资质。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4 投标人需承诺:(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招标人有权拒绝其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中标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期间,拟派驻履行合同的工作人员必须是与投标方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3.5 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6 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7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3.8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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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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