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苏北采油厂2025年采油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ZY24-SH10-FW1575C/ZB-SBCYC-2025-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北采油厂2025年采油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服务资金来自 成本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油公司”改革总体工作总体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采油厂当前原油生产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对所管辖区内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设备设施及管道、注水站、集输处理站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资料录取与异常分析,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有利支撑保障。
2.2 服务内容
1)负责采油厂日常运行管理、技术分析及措施制定、合规及安全管理、设备设施操作、维护、巡回检查等工作;
2)负责生产现场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的动态跟踪分析判断及措施,落实配产配注生产计划,并建立完整的基础资料台账;
3)负责管道日常巡检、维护及完整性管理;
4)负责油水井取样计划落实,化验数据分析,并建立完整的基础资料台账;
5)负责原油生产计量、装卸及原油销售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生产平稳受控;
6)负责对生产现场的故障分析排查与处理,高危作业许可票证办理与属地监督管理,对现场各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闭环。
7)针对生产现场生产难题,开展分析、攻关、试验,经过甲方认可或风险可控情况下开展推广应用。
8)负责原油生产经营过程中相关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与计量标准化管理,应急抢险等工作。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4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海安市、泰州市姜堰区和兴化市、淮安市盱眙县、盐城市大丰区及东台市等浙江油田分公司苏北采油厂生产区域。
2.5 招标范围:2025年苏北采油厂所辖区内机采井、捞油井、注水井、设备设施及管道、注水站、集输处理站等生产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护,资料录取与异常分析,油田开发动态分析与制定措施,生产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以及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
2.6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事业单位仅需提供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或同等)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根据提供的财务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者无法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业绩要求
近四年(2021.01.01-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与业主签订的有效合同及结算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不满足①至④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总数不少于24人,且年龄不超过55岁。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①项目负责人(可兼职):1人,从事油气田生产管理服务工作经历3年或以上。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②管理人员:6人。须具有2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③操作人员:17人,全面负责采油操作、集输操作以及生产现场巡检工作。须具有2年或以上工作经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不能影响服务质量,中标后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人数增减,具体在岗人员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5.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6.2 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公司市场准入,并按照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及时取得有效资质和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
3.6.3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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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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