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2-2024年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CQYT2509-FWZBGK103-CPMC1738-B11046950305532-1043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2-2024年3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2年至2024年3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已经完工,为满足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甘肃省实施水保法办法》及庆阳市水土保持管理局相关要求,计划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验收技术服务,对指定的地区域编制科学、客观、公正、具有权威性的水土保持报告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项目估算金额365900.00元
2.2招标范围:2022年至2024年3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已经完工,为满足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计划根据工程完工顺序开展水土保持项目评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2022年至2024年30兆瓦分布式光伏建设已经完工,为满足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计划根据工程完工情况开展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服务,对指定的地区域编制科学、客观、公正、具有权威性的水土保持验收报告且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5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第十一采油厂区域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中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 2025-2026年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及竣工验收集中资格采购入围单位》的20家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以评审委员会现场核查为准)。
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日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业绩至少一份,类似业绩指:水土保持验收相关业绩。类似相关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自2025年1月-7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事业单位可提供其上级单位或地方社保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已为人员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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