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阳石化分公司2026-2028年卸煤作业服务
招标编号:ZY25-SY271-FW0257-01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生产所需原煤,由铁路运输到热电部需卸煤机卸煤作业及人工卸车、人工清车底作业、对乙方卸煤过程中造成的车厢破损部位进行维修,确保作业过程合法合规。每年卸煤量约80万吨,其中夏季38万吨,冬季42万吨。
2.2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3实施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
2.4项目概况:辽阳石化分公司热电部生产所需原煤,由铁路运输到热电部需卸煤机卸煤作业及人工卸车、人工清车底作业、对乙方卸煤过程中造成的车厢破损部位进行维修,确保作业过程合法合规。
2.5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2.6最高投标限价:5.625元/吨(含税)。
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3投标人必须承诺有能力满足人力需要,能够安全合规从事煤炭人工卸车、人工清车底(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具有2台及以上卸煤机用于本项目:
(1)须提供车辆明细表、行车执照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保险单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自有车辆的,行车执照和保险单中的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车辆的,行车执照和保险单中的单位须与租赁单位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且租赁期限至2028年12月31日(含)以后)。
(2)卸煤机的尾气排放标准需达到国Ⅳ及以上标准,需提供检验报告。
3.5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运输或装卸类服务或工程,合同金额累计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原件复印件,以发票金额为准)。
3.6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被列入*“三商”黑名单。以上内容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查询相关网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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