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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7年新能源生产值班车服务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轮南2025-2027年新能源生产值班车服务

招标编号:ZY25-XJT37-FW03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成本,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轮南采油气管理区生产区域位于新疆轮台县境内,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地带,为满足生产实际需求,降本增效,节约能源,提供新能源车保证前线生产用车需求。

2.2招标范围:

承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2025-2027年新能源生产值班车服务,主要工作:

(1)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提供8辆纯电动车(新能源II类车)服务,不提供司机;

(2)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提供7辆混动车(紧凑型SUV)服务,不提供司机。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4服务地点:新疆巴州地区轮台县和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轮南采油气管理区辖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要求:

具有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件扫描件。

3.2 项目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具有客运运输业务服务业绩至少1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服务内容、金额、签章页)和对应结算发票或结算单扫描件。

3.3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备至少 2 年及以上车队管理工作经历。

(2)安全员 1 人,具有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GPS监控人员 1人,具备至少2年及以上驾龄。

以上人员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人需提供人员信息明细表、工作简历、资质证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驾驶证)扫描件;(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 6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或提供查询的截图。

3.4 设备(装备)要求:

至少提供新能源车辆15辆:其中8辆纯电动车(新能源II类车),7辆混动车(紧凑型SUV);

提供两项资料: (1)车辆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型号、品牌、制造厂商、购买日期、已使用年限);(2)购置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书(承诺中标后20天内完成以上车辆配备)。

3.5 QHSE 要求:

(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提供承诺书。

3.6 企业信誉:

(1)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截图或投标人承诺。

3.7 禁止情形: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以上情形分别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天眼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查询结果为准。

3.8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报名要求:无。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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