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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院 炼化领域智慧科研的探索研究与应用开发外包服务

石化院 炼化领域智慧科研的探索研究与应用开发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TJ03-FW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化院 炼化领域智慧科研的探索研究与应用开发外包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招标范围:实验室信息系统提升完善与实验室智能机器人研究应用1套。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2周货到现场。

2.4交付地点: 中国石油石油化工研究院项目现场。

2.5标段划分:不划分

2.6服务标准: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1个2016年1月1日至今信息化系统的软硬件开发或服务或产品销售项目的业绩。有效证明文件形式为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只要复印有用的相关页)、相关合同的发票文件和验收报告文件。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未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导致无法进行整体财务状况评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提供承诺书);②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建议提供网站截图。③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建议提供网页截图。④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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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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