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润滑油分公司8种化工原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Y-2025-WZ-338
本招标项目东北润滑油分公司8种化工原材料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润滑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化工原材料共8个品种,半年预计采购量约219吨,采购含税金额约353.23万元。
2.3交货期:按需方要求及时供货,交货时间为收到甲方通知订单之日起72小时内到货。
2.4 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6个月。
2.5交货地点:东北润滑油分公司抚顺联合车间或按照甲方要求按指定地点送货,抚顺县拉古工业园区。
2.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要求:若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投标文件提供分/总公司的相关资料,方可视为有效,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3.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为标的物制造商、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3)属于危险化学品的物资,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证书必须覆盖投标产品氢氧化钠、亚硝酸钠、硝酸钠);若地方政府停止办理上述证书,应提供相关官方说明及相应证明文件)。
(4)具有健全的运输管理制度,投标人或其委托的物流运输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提供委托协议等证明材料)。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资不抵债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3.3.3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开标日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标包所有产品成功使用的业绩(有效业绩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有效业绩的购买方必须是使用投标产品进行生产的用户单位,其他情况不计入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截图(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证明材料不完整的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4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须提供完整截图,并且本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首页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在“*”网站(*)失信信息公告查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
(3)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3.4投标人在*发布的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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