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沧东凹陷非常规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技术研究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5年沧东凹陷非常规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技术研究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大港油田沧东凹陷孔二段页岩油及致密油资源量巨大,非常规油气总资源量约15亿吨,实现非常规油气藏的高效开发是大港油田原油上产的关键。前期针对该类储层开展了前置二氧化碳压裂现场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提产效果,但目前注入二氧化碳对储层岩石影响机制不清、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技术在页岩油及致密油储层的适应性不明、工艺参数设计缺乏理论依据。急需在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效果影响因素、前置二氧化碳增能压裂裂缝扩展机理和裂缝形态特征等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研究,为现场应用提供理论依据,保障大港非常规油气藏的增储建产。仅依靠本单位的科研能力和实验设备无法解决目前的技术难题,迫切需要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联合攻关,为大港非常规油气藏勘探开发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项目投资估算:68.96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
标段 |
标段名称 |
交货方式 |
交货期/工期/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一 |
2025年沧东凹陷非常规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技术研究 |
合同签订后,按技术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及实验工作 |
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
大港油田石油工程研究院 |
2.3 标段划分:否
2.4 最高限价: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分类 |
费用构成项目 |
工作量(次) |
单价不含税 |
总价不含税 |
小计不含税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1 |
页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效果影响因素分析 |
页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的力学性质变化规律研究 |
4 |
1 |
4 |
12.98 |
2 |
页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矿物组分变化规律研究 |
4 |
1.1 |
4.4 |
||
3 |
页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的孔渗性和孔隙结构的变化规律研究 |
4 |
0.345 |
1.38 |
||
4 |
页岩储层二氧化碳增能效果研究 |
4 |
0.8 |
3.2 |
||
5 |
页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裂缝扩展规律研究 |
页岩前置二氧化碳压裂实验研究 |
10 |
1.24 |
12.4 |
21.5 |
6 |
页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裂缝形态研究 |
10 |
0.91 |
9.1 |
||
7 |
致密砂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效果影响因素分析 |
砂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的力学性质变化规律研究 |
4 |
1 |
4 |
12.98
|
8 |
砂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矿物组分变化规律研究 |
4 |
1.1 |
4.4 |
||
9 |
砂岩储层二氧化碳作用下的孔渗性和孔隙结构的变化规律研究 |
4 |
0.345 |
1.38 |
||
10 |
砂岩储层二氧化碳增能效果研究 |
4 |
0.8 |
3.2 |
||
11 |
致密砂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裂缝扩展规律研究 |
砂岩前置二氧化碳压裂实验研究 |
10 |
1.24 |
12.4 |
21.5 |
12 |
砂岩储层前置二氧化碳压裂裂缝形态研究 |
10 |
0.91 |
9.1 |
||
合计 |
68.96 |
2.5 服务要求:项目研究期限为1个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后,按技术方案中的技术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及实验工作。
2.6.产品质保期:合同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如有问题或疑问,乙方应及时予以完善或解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必选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油气田开发或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及以上,除负责人外配备油气田开发或石油与天然气工程相关专业研究人员4人及以上,提供人员清单、有效证件扫描件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本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1.1-招标公告之日(不含招标公告之日))开展过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业绩,附相关项目合同或者项目验收成果材料扫描件予以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 ((①、④提供承诺书))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4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6准入要求: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对中标结果无异议或投诉情形的,直接发放中标通知书,供方持中标通知书办理大港油田公司市场准入资格;已具备准入资格的供方无需办理。
3.7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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