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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

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N528-FW1616-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加油站

位置

日均汽油销量

移动支付占比

通远

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南过境路东南侧

4.63吨

17.01%

莲池

红塔区北城街道莲池居委会春祥路与莲池路交叉口

2.17吨

19.76%

兴蒙

通海县兴蒙乡金汉公路与文明路交叉口

3.24吨

22.11%

观音山

红塔区晋红高速公路观音山收费站连接线300米处

1.3吨

14.35%

宏翔

新平县戛洒镇戛大公路中K7+500米处

0.95吨

4.92%

昆曼

红塔区研和镇小龙潭

1.15吨

18.42%

铁都

红塔区研和镇哨坡

0.92吨

15.52%

宝山

峨山县双江街道宝山村委会

2.18吨

8.66%

玉溪分公司通远、莲池、兴蒙、观音山、宏翔、昆曼、铁都、宝山站现有场地适合开展全自动洗车业务。通过增加全自动洗车项目,可充分发挥汽油和洗车业务关联作用,不断延伸会员加油免费洗车的增值服务,实现汽服效益更大化,结合目前公司合同管理及招投标要求,拟对8座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项目进行服务招商。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

二、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中国石油云南玉溪销售分公司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联营合作项目。选择有能力的全自动洗车机服务方,负责全自动洗车设备的投入、安装;负责全自动洗车设备的日常保养及维修工作;负责所合作的洗车业务保险及理赔服务、24小时客服服务;负责洗车机水、电表安装,承担洗车设备设施产生的水电费等费用;负责洗车机日常所需的物料消耗用品,如清洗液、泡沫液、蜡水等;负责洗车设备淤泥清洗、洗车机清洁工作;负责牵头办理洗车机环保、排水排污手续、防雷检测等满足经营的各类证照并承担所有后果及相关费用(每年根据属地部门政策要求及时梳理及办理)。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项目预算金额:现经初步预估,8座加油站全自动洗车机日均使用洗车券洗车139车次,预计1个月平均收入4.17万元,预计合作三年预计获得汽服收入150.12万元,预计支付合作方费用97.6万元。

注:以上服务费金额受洗车量的增减而变化,估算金额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也不对最低支付服务费用进行承诺。

4.报价方式及要求。

4.1报价要求:报价采取下浮率的形式,投标人在招标人给定的支付结算方式的基础上报下浮率,下浮率为负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

洗车机销售收入并入招标人财务核算,即洗车机全部收入,必须全部纳入招标人加油站系统统一管理。双方每月结算一次,由合作方开具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款。

4.2结算支付方式:玉溪分公司、合作方双方按照实际客户洗车营业收入进行结算(包含现金消费、洗车券),分成比例为玉溪分公司35%、合作方65%,其中:洗车券定价10元,结算统一按10元/次分成结算,客户付费的现金消费,以实际消费金额为准进行分成结算(以玉溪分公司管理平台数据为准)。

投标方须承诺汽服项目设经营保底目标为4.2万元/月,年度实际营业收入未达到保底额,差额部分在当月进行清算并由投标方补足。(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5.服务地点:玉溪分公司8座加油站内。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运营模式:合作经营。即招标人提供场地,合作运营方负责汽服店的全部配套及运营服务工作。合同签订后不可转包第三方,一旦发现转包协议立即终止,且招标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8.付款方式:洗车收入进入招标人咔咔平台及站级系统,次月双方以咔咔平台及站级系统数据为依据进行对账后,合作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招标人按约定的结算方式支付给合作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满足本项目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运营期间能够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的定期保养,能够在24小时内完成抢修工作等服务内容,提供书面承诺。

*2.4投标人须承诺:合法合规经营,达标排放洗车污水。投标单位中标后需承诺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开展业务范围匹配的经营证照、备案、排水许可等,同时需求的设备设施一个月内安装落实到位,提供书面承诺。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具有至少1项类似服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与汽服店合作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相关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合同须体现业绩服务内容,业绩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4.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新成立时间少于一年的,需提供以实际营业时间为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5.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拟派项目总体负责人1人及其他人员并承诺拟派为本项目服务的管理层及技术人员等在项目执行期间不更换、不在其他项目任职,提供人员明细表及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在服务数量、质量、过程等方面对客户负责,并负责解决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客户投诉,合同签订后不可转包第三方,提供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

*7.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7.4 开标当日未被*(http://bid.energyahead.cnpc/html/1/index.html)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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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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