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塔科苯酚年度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JT08-WK042-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物资用于塔里木油田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磺甲基酚醛树脂,共1项物资,数量1600吨。项目所在地为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大二线化学助剂厂。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月20日止。
2.2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标 包 |
物资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招标 数量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备注 |
1 |
\ |
苯酚 优等品 ≥99.5% 200kg/桶 |
吨 |
1600 |
GB/T 6705-2008优等品 |
\ |
特别提示:招标范围表中的数量为预测计划量,具体执行数量以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3交货期:以合同履行期限内买卖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2.4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新疆塔科深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库尔勒市大二线化学助剂厂库房。
2.5补充质量技术要求: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详见附件)检A检测有机氯含量,且含量≤50pp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库中的有效供应商【即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云梦泽(https://am.iam.cnpc/index.html或https://www.ymzec.com)中“供应商及产品状态(云梦泽物资分类码A17021701)”均显示为“正常” ,或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http://www2.energyahead.com或http://www2.energyahead.cnpc)中的“供应商及产品状态(能源一号网物资分类码17031701)”均显示为“正常”】。
3.1.3投标人为本项目物资生产制造商的须具有本项目物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含经销商)的须具有本项目物资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1.4代理商(含经销商)投标须取得生产制造商有效授权。同一生产制造商不得同时委托2家及以上代理商(含经销商)参加投标;生产制造商与其产品代理商(含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检测报告要求: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标识的本项目产品有机氯检测合格报告(需按照SY/T 7329-2016油田化学剂中有机氯含量测定方法A检验,含量≤50ppm)。
资料提供:检测报告影印件。
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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