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重庆-西安、成都-西安等链路网络通讯服务(三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重庆-西安、成都-西安等链路网络通讯服务(三次),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重庆-西安、成都-西安等链路网络通讯服务(三次)。
2.2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招合格服务商为网络办公、视频会议等各类业务提供网络链路基础保障和安全服务。目前西南分公司的网络链路采用专线租赁方式,接入地包括四川省、陕西省。通过前期招标,其中标包一(重庆段)已完成,本次仅对标包二(成都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3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及隆昌市,陕西省西安市。
2.4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提供成都直连西安区域的网络链路专线。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分为主线路、备用线路两个标段,两标段中标人所属运营商不能相同。服务商可兼投两个标段,但不能兼中。(注:文中“运营商”指四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及中国广电)。
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备注:服务商可兼投两个标段,但不能兼中,且两标段的中标人须分属不同运营商。
①标段一:主线路。
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序号 |
内容 |
A端接入 |
A端地址 |
Z端接入 |
Z端地址 |
带宽 |
备注 |
1 |
专线1 (成都-西安) |
西南分公司EISC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26号联合广场2号楼28楼 |
中油测井机关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丈八五路50 |
300M |
OTN/IPRAN/PTN技术 |
2 |
专线2 (成都市内) |
西南分公司EISC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26号联合广场2号楼28楼 |
中油测井川渝地区市场专项工作办公室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横街99号世茂大厦23层2306-6号 |
10M |
IPRAN/PTN |
3 |
互联网 |
西南分公司EISC中心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26号联合广场2号楼28楼 |
|
|
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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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二:备用线路
服务期限: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序号 |
内容 |
A端接入 |
A端地址 |
Z端接入 |
Z端地址 |
带宽 |
备注 |
1 |
专线1 (成都-西安) |
西南分公司EISC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上沙河铺26号联合广场2号楼28楼 |
中油测井机关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丈八五路50 |
50M |
OTN/IPRAN/PTN技术 |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此金额包含专线链路、互联网、管理费、人工费、入场费、建设费等项目相关所有费用。
2.6结算方式:每4个月结算一次。
2.7预计金额:111万元整(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
2.8控制价:
标段一:主线路,控制总价88万元整(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
标段二:备用线路,控制总价23万元整(不含税),执行国家法定税率。
2.9报价方式:
服务商做出低于每个标段控制总价的报价,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若报价大于或等于控制价,或小数点后为非最多保留一位小数(如:标段一主线路报价80.15万元),以及有多个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注:对于标段一主线路的报价,服务商还需注明三项服务内容分别的报价,且最多保留两位小数。)
2.10招标范围为:中油测井西南分公司2025-2026年度重庆-西安、成都-西安等链路网络通讯服务(三次)
2.11标段(标包)划分: 分为主线路和备用线路两个标段 。
2.1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标段一:主线路,控制总价88万元整(不含税);标段二:备用线路,控制总价23万元整(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影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
3.5投标人需承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投标人需承诺未被集团公司或测井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提供承诺)
3.7投标人需承诺: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提供承诺)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投标人如未满足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条款,投标将被否决。
不满足以上*号条款投标将被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