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钻井二公司钻井现场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FWGK4352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成本计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25年大庆钻探钻井二公司钻井施工现场钻井业务外包工作量分为:钻井工具处理业务、钻台设施操控业务、井架设施操控业务、钻井泵操控业务、司钻房设施操控业务、变频电控系统操控业务、动力设备系统操控业务、钻井液循环系统操控业务、工程工具仪器仪表操控业务。该项目拟投资金额1113.97万元(不含税)。
2.2 招标范围:2025年钻井二公司钻井现场业务外包,负责钻井队钻井现场生产过程中的钻井工具处理业务、钻台设施操控业务、井架设施操控业务、钻井泵操控业务、司钻房设施操控业务、变频电控系统操控业务、动力设备系统操控业务、钻井液循环系统操控业务、工程工具仪器仪表操控业务及其他钻井生产辅助工作。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及周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113.97万元(不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2025年钻井二公司钻井现场业务外包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3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本项目不接受二次转包或分包。
3.5投标人须承诺:(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行为。如在合同签订前,发现有虚假行为,投标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2)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执行中标报价,并接受招标单位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考核结果。如果项目被取消或认为中标报价、合同额度不合理,投标方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双方互不承担责任。(3)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
3.6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3.7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对应评审细则增加投标人必须签订《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8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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