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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2026年第三方安全环保监督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2026年第三方安全环保监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石化公司2025-2026年第三方安全环保监督服务项目 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批准,承办部门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建设资金来自 安全生产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1日常监督检查服务:负责对公司承包商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及消防培训,对按要求公司所辖范围内全部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进行现场安全环保监督、专项和日常安全环保检查和隐患排查、安全环保监督管理提升。

2.1.2大检修期间监督检查服务:对2026年大检修期间公司所辖范围内(包括新材料公司)的大检修和技措技改项目全过程实施安全环保监督。对参加公司2026年大检修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对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作业监护人员以及公司作业现场负责人等进行安全环保培训、考试评估、准入把关,对承包商安全管理和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环保管控情况进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提供技术服务装置(场所)的专业检修和施工作业安全受控,实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的目标,为公司停工检修HSE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2.1.3人员要求:日常监督服务人数不少于6人。大检修期间监督服务人数不少于14人(项目经理1名、专业培训师1至2名、专业工程师(包括电气、起重、脚手架)不少于3名、现场HSE工程师8至9名、环保工程师1名)。

2.1.4本项目的概算金额为:265万元(含6%增值税在内的一切费用)。

2.2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实施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

2.4安全和环保要求

符合呼石化公司HSE相关管理规定。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1项石油化工企业安全环保监督或检查业绩(包括安全环保监督、安全环保检查诊断评估、安全环保管理提升等相关服务)。注: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人员要求

本项目需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至少6名,①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类别为化工安全或建筑施工安全),且有从业经历;②脚手架、电气、起重的安全专业工程师3人,其他安全工程师1人。具有石油化工或建筑施工专业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③环保专业工程师1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提供相应的注册证书、职称证、服务经验证明材料)。需提供以上人员的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2 年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5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结果为准)。

3.6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年度财务报表等有效证明材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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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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