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533-FW1675-01
本招标项目2025年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服务(新增)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服务(新增)。
2.2招标范围: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工程造价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服务。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招标限价:本项目最高预算总价限价为¥150万元,分项及总价均不含税。单项工作最高单价限价详见下表。
| 序号 |
单项工作名称 |
主要内容 |
计量 单位 |
最高合同额 (万元) |
备注 |
| 1 |
油气井工程日常造价服务 |
承担油及气井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以及采购价格审查统计及分析。 |
项 |
70 |
|
| 2 |
油气田地面工程日常造价服务 |
承担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以及采购价格审查统计及分析。 |
项 |
80 |
|
2.4.1 以上费用为对应技术服务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餐饮费、规费、社会保障费、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安全防护用品费、入场体检费、HSE相关费用、办公设备费、办公用品费、交通补助等全部费用。
2.4.2 招标人为投标人的人员办公、住宿、餐食提供必要的协助。
2.5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为在单项最高限价基础上同比例下浮**%作为最终报价,下浮比例不得小于0。
单项最终报价=最高限价*(1-投标报价下浮比例)
合同总价=单项最终报价合计
2.6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工作量经招标人审定后,办理季度结算,结算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日常造价服务最终结算按实际工作量结算,结算金额=基本服务费+可变服务费。
2.6.1基本服务费以项目造价审核(包括日常估概算、采购价格、结算审查等)报审金额为计费基础,固定计费费率3‰,每一单项业务服务费用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
2.6.2可变服务费以石油地面工程结算和油气井工程结算审核核减费用为计费基础,固定计费费率8%;
2.6.3以上计费均不含增值税,含维稳费、HSE费;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2.6.4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地面工程日常造价服务按以上结算方式及工作量据实结算并按中标下浮比例相应下浮,但单项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出中标人下浮后的单项金额。
2.6.5中标后签订合同金额为本年造价咨询最大合同额,本年剩余造价咨询工作量包干,不另外增加合同金额。
2.7服务地点:海南福山油田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
2.8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9服务内容:服务方为委托方提供有偿工程造价管理技术服务
2.9.1承担油及气井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以及采购价格审查、统计及分析;
2.9.2承担油气田地面工程项目估概预结算以及采购价格审查、统计及分析。
2.10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石油天然气咨询专业)。
*3.3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有误无法判断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工程造价管理或造价咨询项目均不少于2个,一个项目同时包含油气井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工程的可分别视作油气井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范围页、签署页、委托书复印件、具体项目成果文件(须含甲方确认后的签章页)或项目验收合格的资料(由业主出具并加盖公章),业绩有效时间范围以成果文件或验收时间为准。
*3.5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油气井工程中级及以上造价资质,且从事造价业务5年以上(以初始从业证书日期起算),投标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及2023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当月或上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3.6.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7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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