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中石油招标投标服务平台
电力能源招标网
2025年度川东钻探公司液压吊卡大修服务

招标公告

2025年度川东钻探公司液压吊卡大修服务

                招标编号:ZY25-XN627-FW1473-01

  1.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2025年度川东钻探公司液压吊卡大修服务,招标人为川东钻探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度川东钻探公司液压吊卡大修服务。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标人提供液压吊卡大修服务,包括提供修理所需材料(配件)、技术人员、维修车间等其它完成任务的全部要素。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服务范围:服务内容为对液压吊卡大修,维修内容包括不限于主体活动机构检查更换、检查液压缸、液压阀件等电液系统、对主要承载件进行探伤检查等,数量仅为预估,为意向交易量,存在工作量不确定风险,具体维修数量以招标人生产实际需要为准,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的承诺。按招标人技术要求大修服务,满足钻井作业现场使用。

2.3 服务期限:招标结果执行两年,合同根据服务业绩评价情况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实际履约金额达到该年合同预估金额止,以先到为准)。

2.4 服务地点及数量:

2.4.1中标人将维修物运输至中标人厂房进行维修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2接招标人通知后,中标人提供服务人员及所需材料(配件)前往招标人钻井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川渝地区甲方固定车间)进行维修服务;

2.4.3本次预计共对30套(15套/年)进行返厂大修,修理质量要求高,售后服务及时到位。

2.5 计价方式:固定单价,根据工作量据实结算;采用配件费用和人工费用分别计费,合并后形成液压吊卡大修结算费用。

2.6维修周期

2.6.1返厂修理周期:修理修缮物(每批次)到达中标人场地之日起10日历日内维修完成并交付招标人。

2.6.2招标人指定现场维修: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内,维修完成。

2.7结算方式:每批次修理修缮物经双方验收合格并认定实际工作量后,乙方应在次季度15日内向甲方提交验收合格单、工作量结算签认单等相关结算资料(需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合同履行情况及验收结果确认结算金额。甲方完成内部审查审批后,乙方根据实际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手续。

2.8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9限制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采用整体下浮方式进行报价。详见附件1:限价表。

2.10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本项目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报告编码。(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

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3.3 承诺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3.6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若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亦或川东钻探公司已准入的承包商,则其截止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时前不得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列入承包商黑名单或要求冻结、取消交易(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服务前,技术服务人员具备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及HSE证、井控证。投标人应提供技术服务人员开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连续社保缴费明细及工伤保险缴费明细证明(社保局盖章方为有效)和毕业证扫描件)。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大于 / 个 。

3.6分包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 / 主体业务不接受分包, / 等非主体业务可分包,但分包情况须在招标人处备案。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须承诺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7.2队伍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 1 项类似项目业绩。(有效业绩形式:金额以发票为准,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及对应的有效结算发票及发票验真截图,发票模糊不清或未注明项目名称的为无效业绩)。

4. **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第四采油厂站库防爆电气安全隐患治理

下一篇 2025年-2026年西安分公司本部、油库食堂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Business bulletin

客服中心


400-996-1565


客服邮箱:kefu@zgdlyzc.com

客服 Q Q:3857188131

营业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8:00


24小时咨询热线:1352086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