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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民用安检项目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民用安检项目,项目业主为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情况

在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包河客服部辖区内开展安检服务。

2.2招标范围

在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包河客服部辖区约12万居民小区内开展安检服务,一年安检2次,合计安检24万次,成功入户率不低于85%。综合控制价为11.74元每次,控制价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人工费、综合费、保险、交通费、办公用品费、培训费、劳保用品费、通讯费、服装费、防暑降温费、设备费等所有费用之和。根据控制价*工程量合计含税暂估费281.76万元,税率为6%。

服务内容包含不限于:

  1. 完善、核查居民用户信息工作;
  2. 填写A10系统现场工作平台APP安检工单和纸质隐患告知单,安检工单及时上传系统,纸质隐患告知单递交用户签字;
  3. 安检时需在系统中录入现场照片、隐患等信息,照片应包括但不限于燃气表、立管、阀门、软管、报警器、热水器、整体用气环境和隐患部位等;
  4. 检查居民户内燃气管道(含入户穿墙管、立管)有无私自改动、搭接电线、悬挂重物、安全间距等;
  5. 表前阀门启闭测试,检查阀门是否内漏;
  6. 检查燃气表的机械字轮读数与电子已用读数是否一致,检查防盗卡并补装;
  7. 表接头、灶前阀等设施设备有无损坏、锈蚀、泄漏、失灵和拆改等;
  8. 检查居民户内软管、固定卡子是否牢固;
  9. 检测灶具熄火保护功能,检查灶具气源种类和超使用年限;
  10. 检查热水器、采暖炉等燃气具是否规范安装、工作正常和超使用年限等;
  11. 安检发现的隐患属于燃气公司需整改范畴,中标单位安检员须现场向公司客服提交报修申请,确保问题及时流转至整改环节;
  12. 隐患属于燃气用户需自行整改范畴,中标单位安检员需详细告知用户具体整改方法与标准,跟踪隐患整改进度,实施上门隐患整改闭环验证工作,并按要求上传相应单据;
  13. 向用户讲解安全用气常识同时发放安全使用资料;
  14. 服务过程中文明礼貌用语,给用户留下良好的公司形象。安检工作标准以甲方最终提供以及后续持续更新的安检工作标准及相关要求为准。

2.3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此期间内包含且不限于安检服务前准备、服务期间以及项目验收整改等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2.4服务标准:严格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25)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用户安检管理办法》、《居民用户安检操作规程》开展入户安检服务工作。

2.5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对投标人出具的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根据提供的最近年度(2024)财务报告,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燃气安检业务外包业绩且结算金额不低于50万元(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发票,且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须反映出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1.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近 三  年( 2022   2024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被中石油同级(及以上)企业通报或列入黑名单

3.5人员资格和要求:

  1. 项目经理:1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从事安检服务管理的的业绩证明;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燃气从业人员资格证,业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单位需提供连续六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2. 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配备的人员数量满足燃气公司安检业务正常开展的最低人员需求20人,且人员相对稳定,组成团队人员须持有住建部门颁发的燃气从业人员资格证,并经甲方考核合格,以保证安检业务平稳运行。

3.6机具设备要求:

投标人应书面承诺在中标后,按业务人员数量配置工具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便携式的可燃气体检测仪(PPM级数字显示)、手机(能正常运行安检APP并上传工单)、便携式视频记录仪、普通工具包及相关(包括:试电笔、手电、喷壶、鞋套、钢卷尺、印泥等)。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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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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