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驾驶服务业务(三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503-FW7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业务(三次招标)已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矿区管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兰州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客运分公司2025年汽车驾驶服务业务(三次招标)。服务内容:负责兰州石化公司机关、直属机构、二级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用车以及公司会务、参观、检查、接待公务用车和部分大客车通勤用车等服务业务。
2.2项目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2.1招标范围
兰州石化公司机关、直属机构和公司会议、参观、检查、接待等部分公务用车、二级单位生产经营用车及部分大客车通勤用车驾驶服务。
主要包括:①需满足43台公务用车(指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驾驶服务(根据服务需求确定车型),负责兰州石化公司机关处室及部分二级单位的公务及生产用车服务。全年市区计划运行需约450台次,计划机场运行需约100台次,计划生产保障运行等需约10000台次,计划长途车辆约30台次,年约运行里程220000公里。②需满足4台生产经营用车(指面包车、中巴车)驾驶服务,负责兰州石化公司会议、接待、检查和参观等服务,全年计划约200台次,年约运行里程30000公里。③需满足18台通勤用车(指大型客车)驾驶服务,并依据通勤客运线路运行,全年365天服务(以倒班模式运行)。主要负责兰州石化公司员工每日(含节假日)通勤服务,线路按市区9条、福利区9条进行调度安排驾驶任务,年约运行里程200000公里。
需求人数及费用情况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人员数量 |
单价(不含税) |
费用(万元) |
备注 |
1 |
公务用车及生产经营用车 |
47人 |
6653.95元/人·月 |
375.3 |
12个月 |
2 |
通勤用车服务 |
18人 |
7162.82元/人·月 |
154.7 |
12个月 |
合计 |
65 |
|
530 |
|
本项目费用含运营成本、职业健康体检、劳动防护用品、保险等全部费用,税率及税费情况单独报价核算。
2.3服务期限:2025年4月1日-2026年3月31日。
2.4服务地点:兰州市西固区兰州石化公司。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对汽车驾驶服务业务服务标准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四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指通勤车服务或与运输通勤服务相关相关的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发票、业绩发票查询截图—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以后)。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正文部分、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http://acc.mof.gov.cn/?gdbsTokenId=null&version=2.5.40003.149&platform=win)可查询,附监管平台查询截图)。
3.4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或(黑名单)已经移出的不计算在内。 ②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 人员要求:
3.5.1配备管理人员: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安全负责人1人,且以上人员均应具备1年及以上同类项目管理经历(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管理经历以岗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为准)。
3.5.2投标人具有在审验期内的驾驶证,作业人员不少于65人(不包含管理人员),其中持有有效准驾车型A1驾驶证的驾驶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有效准驾车型A2或B1、B2驾驶证的不少于2人,持有有效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证的驾驶服务人员不少于43人。
本项目所配备的驾驶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188-2014)对驾驶员的要求标准(提供近一年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心电图、胸部正位片、腹部彩超等常规检查项目。病史询问要求中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各类精神障碍、心脑血管等职业禁忌症,投标人须进行承诺相关驾驶员不存在上述情况,并提供承诺书)。
3.5.3投标人须提供驾驶人员劳动合同、无犯罪记录证明、近一年的体检报告(主要指标包括:视力、听力、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癫痫、各类精神障碍、心脑血管等疾病)身份证扫描件、人员花名册以及驾驶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近一年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报告包括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血常规、尿常规、肝功、心电图、胸部正位片、腹部彩超等常规检查项目。病史询问要求中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各类精神障碍、心脑血管等职业禁忌症,投标人须进行承诺相关驾驶员不存在上述情况,并提供承诺书)。
3.5.4投标人提供的驾驶人员不得有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提供驾驶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证明未因“有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者”的情况接受司法机关处理,并承诺提供的驾驶员不存在上述情况)。
3.6 管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承诺在招标人所在地设定固定办公场所,并成立项目管理机构。
3.7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外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将被否决。
3.9投标企业承诺认同兰州石化公司企业文化,愿意接受组织管理,接受培训,具备接受新技术、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安全职责。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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