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度独山子石化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5-XJD14-FK003-0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度独山子石化税务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2025~2027年度独山子石化税务代理服务;
2.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2025~2027年度税务代理服务,具体包括:对公司重大业务调整提供税收策划;提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三项设备”投资额抵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务鉴证业务;对上一年的纳税管理业务进行现场纳税风险评估检查并出具纳税风险评估报告,配合各类税收自查、稽查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对日常各项税收问题答疑,提供专业税务咨询和培训辅导业务;辅助完成各种税费申报业务,辅助完成留存资料的整理;
注:税务代理期间提供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服务,为2024~2026三个企业所得税所属期。
3.服务地点: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中国石油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5月31日(所得税汇算相关业务需每年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4.2具有省级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有效资质。资料提供形式: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5.业绩要求:(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3)项(合同金额达50万元及以上的税务代理类似项目)服务合同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1)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2)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
6.财务要求:(2022)年至(2024)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近(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若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开展上述财务报表审批工作,可暂不提供。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 2022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税务代理服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研发加计扣除项目审核鉴证)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提供多份合同证明,且不得担任本区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资料提供形式:1)带有姓名的合同或业主证明(须为“ 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其他职位名称如“项目联系人”“项目执行代表”等均无效);2)( 2024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连续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3)承诺书(不得担任本区以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8.其他人员要求:
8.1技术负责人要求:
8.1.1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注册税务师(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8.1.2技术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注册税务师(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扫描件。2)有效期内劳动合同;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截图的社保缴费证明)。
8.2本项目人员最低上岗人数(6)人
资料提供形式:1)人员清单;2)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公共资源网查询截图的社保缴费证明)。
9.其他要求
9.1.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律师人员合计不少于15人;
②最近三年平均业务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
③投标人或其总公司最近两年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连续评定为4A级及以上。
资料提供形式:①款提供人员清单及相应人员的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或律师资格证书②款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利润表 ③款提供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评定证书原件扫描件
9.2.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依法设立,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治理机构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完善;
③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执业许可;
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物质条件、项目管理能力;
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业绩;
⑥具备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执业质量优良,且不存在下列任一情形: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或因承担业务受到上述行政处罚后恢复业务资质未满三十六个月;
近三年内因承担业务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三次(含)以上;
近三年内因项目质量问题被监管部门书面警示两次(含)以上;
9.3项目团队主要成员不得有以下任一情形:
①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完成整改、恢复执业资格未满三十六个月;
② 近三年内因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③近三年内担任主要成员的项目因质量问题被监管机构书面警示;
资料提供形式:以上9.2、9.3款提供承诺书。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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