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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采气厂2025-2027年土地征租退一体化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西南采气厂2025-2027年土地征租退一体化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Y25-SH10-FW1447/ZB-XNCQC-2025-02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采气厂2025-2027年土地征租退一体化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浙江油田分公司西南采气厂,服务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为优化管控模式,满足土地日常业务精细化管理要求,保证土地复垦施工质量和退租效率,确保顺利取得土地复垦地方政府验收意见。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西南采气厂2025-2027年土地征租退一体化服务项目服务商。

2.2 服务内容及工作量

西南采气厂辖区内土地日常业务手续办理、土地复垦及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复垦验收手续办理。

1.土地日常业务

在期限内完成招标人安排的土地日常业务手续办理,包含但不限于临时征用土地手续办理、土地续租手续、合规手续延期办理、土地外协纠纷处理等。

2.土地复垦

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复垦退租相关工作,组织地方政府与村社协商确定现场施工方案、编制施工设计、组织土地复垦施工(含复垦土地相关的基础设施)、办理退租手续(与被占地村民签订退租协议及并支付相关补偿、与政府签订退租协议)、通过乡镇级相关部门验收。

3.办理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土地复垦验收手续

对符合自规部门政府验收条件的复垦土地,按照地方政府要求编制相关报告、组织现场验收、取得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批复。

4.中标人在开展以上业务过程中引发的外协问题,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并向招标人报备。

5.招标人有权同时委托中标人开展6宗土地复垦相关工作;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委托完成相关工作。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最终结算工作量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单宗土地复垦施工及退租手续办理工作需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2.4 服务地点:西南采气厂辖区内,包括但不限于宜宾市筠连县珙县、昭通市威信县镇雄县彝良县、毕节市赫章县威宁县等、宜昌市。

2.5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并提交验收合格意见书或批复。

2.6 招标范围为:西南采气厂2025-2027年土地征租退一体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西南采气厂辖区内土地日常业务、土地复垦、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复垦验收手续办理及开展业务过程中引发的外协问题等。

2.7 项目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扫描件或复印件(如分公司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公司视同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至于具有1宗土地复垦或者整理(或修复)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和区县级(或以上)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单宗土地统计方式:油气田行业以单个井场或场站用地为1宗;其他开采矿以单个开采矿址用地为1宗;其他行业以单个项目为1宗。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

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3.5 人员要求

3.5.1 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设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需配备项目总负责人1人,土地日常业务负责人1人,土地复垦业务负责人1人。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清单或证明,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退休人员不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文件)。

3.6 其他要求

3.6.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土地复垦验收手续办理部分允许分包,分包服务商需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并经招标人许可。

3.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3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市场准入和HSE准入,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已办理准入的无需承诺)

3.6.4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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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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