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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2025-2026井下电视测井工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2025-2026井下电视测井工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51-00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本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目前,塔里木油田油套管完整性检测作业需求日趋强烈,井下成像测井技术需求越发凸显。井下电视测井技术基于现代井下高清视频采集、编码、存储以及测井电缆高速传输技术的井下视频检测装备、工艺、分析评价,对油套管完整性检测、找水找漏、落鱼成像检测、井下工具检测、水平井产出检测、水平井射孔压后检测提供决策依据及定性分析。

2.2招标范围:塔里木油田或者甲方指定地点开展井下电视测井技术服务,预计工作量5井次,最终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

服务内容:招标人提供作业车辆及作业人员,投标人提供井下电视测井相关的设备及工具,包括完整、完好的成套井下电视测井仪器、地面操作系统仪器设备、辅助设备及测井技术人员;提供井下电视测井技术指导,按照规范要求提供原始测井视频及井下可视化测井报告,原始文件包括:原始数据及相关文件;根据解释评价成果,对油套管完整性检测、找水找漏、落鱼成像检测、井下工具检测、水平井常规定性检测提供决策依据。服务标准:提供完好的设备,设备无故障和隐患,必须符合塔里木分公司HSE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不得出现质量事故,在人员、设备、资料解释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保障能力,负责仪器维修保养并对测井施工进行指导,同时完成全部资料处理与最终测井解释报告。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5服务地点:中油测井塔里木分公司作业辖区。

2.6 标段划分: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3.3人员要求:

测井队关键岗位至少具备测井队长、测井操作员各1名。要求:测井队长及测井操作员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或承诺入场服务前取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2)提供对应人员的从业简历;(3)测井队长及测井操作员提供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井控证扫描件或承诺入场服务前取得。

3.4设备要求:

至少具备1套井下电视测井仪,包括井下可视化设备2支,地面仪一台,采集软件一套。

资料提供形式:(1)对应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型号、品牌、技术参数,投产年限);(2)设备及设备铭牌的照片。(3)对应设备购置发票(自有设备)或租赁合同(租赁设备)扫描件或自产设备证明。

3.5财务要求:/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 QHSE要求

3.9.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QHSE管理体系要求的QHSE体系;

3.9.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9.3承诺遵守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及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3.10.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10.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10.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10.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3.10.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0.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3.10.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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