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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2027年注水井智能液力增压设备租赁项目-1公开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2027年注水井智能液力增压设备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CQYT2510-FWZBGK077-CPMC2247-B11047150426975-13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2025-2027年注水井智能液力增压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第九采油厂2025-2027年智能液力增压注水设备租赁,主要为在第九采油厂管辖油区内高压欠注井开展智能液力增压注水。项目预算金额336.6万元。本次工作量为暂定工作量,甲方不保证工作量,如因油田公司、采油厂政策调整导致工作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2.2招标范围:项目为在第九采油厂管辖油区部分高压注水系统实施末端增压,计划租赁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对7处高压欠注区开展增压注水,解决局部连片欠注问题。预计工作量:7台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具体工作量及结算以第九采油厂生产现状需求及实际发生、审定的金额为准。招标人提供场地、注水井生产现状, 中标人需要提供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及设备安装基础,负责设备日常运行维护。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名中标人。

2.5服务地点:陕西省吴起县、定边县境内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成立日期在2024年但距2025年已不足整月,或成立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后)的提供其盖公章的企业内部财务报表即可。

3.3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和设备维护人员各1人,其中设备维护人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拟投入本服务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为自有员工,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附身份证、劳动合同,设备维护人员还需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及https://cx.mem.gov.cn/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还需提供近半年(2025.5-2025.10)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须含基本养老)。

3.4业绩要求:从2024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期,至少有1项智能高效液力增压注水租赁类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要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可以查询

3.5设备要求:至少提供7台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注水额定压力≧25MPa,

100m3/d≤排量<150m3/d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2台,电机功率≦11KW;

排量≥200m3/d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4台,电机功率≦22KW;

排量≥300m3/d智能高效液力增压设备1台,电机功率≦30KW。

提供生产厂房照片及生产设备附件清单及购置发票。

3.6服务要求:投标人若中标,则须在中标后至合同生效之日前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关于明确承包商投保险种及赔偿额度的通知》相关要求,购置各类保险,包括:①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②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投保意外险(雇主责任保险或者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伤亡保额不低于 100 万元;③为用于本项目的车辆投保保险,除交强险外,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车上人员责任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万;车上人员驾乘意外险,司乘人员每座保额不低于50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对以上要求进行明确承诺。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3.8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9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供应资格。投标人相关人员不得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得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或供应资格。投标人应对以上要求进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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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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