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5年乙烯一部压缩机段间缓蚀剂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生产计划(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压缩机段间缓蚀剂(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裂解原料中含有碳以及一定量的硫、氧等元素,加上硫化剂-二甲基二硫的使用,经过裂解炉高温裂解会生成大量的 H2S、CO2、乙酸等酸性气体,在压缩机段间冷凝的过程中,会遇水形成强酸性溶液,破坏相关管线和换热器,威胁装置的平稳生产,需要在裂解气压缩机段间使用缓蚀剂来抑制腐蚀现象的发生。
本项目招标用量为买方在2025年一年压缩机段间缓蚀剂用量。
项目(估算金额):122.612万元(含13%税、运费等)。
最高限价:122.612万元(含13%税、运费等)。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兴化仓储站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按需供货,具体见代储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交付相应的货物和资料。中标供应商按照储备定额进行储备,储备物资消耗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少1-2个月储备量。
包装要求:单件包装200L/桶。
结算方式:结算的数量、金额以实际出库数量为依据,每月结算一次,卖方凭《寄售物资入库单》和卖方开具的发票到财务挂帐后按财务制度付款。达到付款条件开具发票挂账后,3个月付款。如果中标产品大庆石化公司未使用过,结算按照项目采购技术要求执行。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执行调价机制,按照中国石油集中采购(或能源一号网采购价格目录)结果公示最新价格执行;如卖方未在最新集采结果范围内或价格不是结果公示最低价格,买方有权终止采购协议或重新签订采购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规划和与科技信息部
使 用 单 位: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
项目负责人:刘轶凡 联 系 方 式:0459-6919517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
项目承办人:臧国增 联 系 方 式:0459-6703300
2.2 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或附物资明细表):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投标单价(元) |
最高单耗 (千克/吨乙烯) |
每套装置缓蚀剂年用量 (吨) |
投标总价(元) |
备注 |
E1压缩机段间缓蚀剂 |
(必须填写) |
C (必须填写) |
A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产品规格要求详见技术要求3.1 |
E2压缩机段间缓蚀剂 |
B (必须填写) |
(必须填写) |
备注:投标人根据各自压缩机段间缓蚀剂性质,分别提出裂解装置(E1)、裂解装置(E2)加入产品最高单耗,根据两套套装置计划乙烯产量,提出投标产品最高单耗及压缩机缓蚀剂单价计算投标价格,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如下:
投标价格(E1、E2装置用剂)=(303734*A/1000+239788*B/1000)*C
E1计划2025年产303734吨乙烯,E1用剂最高单耗:A千克/吨乙烯
E2计划2025年产239788吨乙烯,E2用剂最高单耗:B千克/吨乙烯
压缩机段间缓蚀剂单价:C(元/吨)。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见附件《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E1、E2装置使用的裂解气压缩机段间缓蚀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2.4.1卖方(首次)中标后一周之内与大庆石化公司乙烯一部进行技术交流,并在谈判文件的框架内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的附件。
2.4.2卖方单位因质量、数量、交货期不按协议履行,买方有权终止协议的执行;因卖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部分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本项目只允许《集团公司2024年化工催化剂、助剂、添加剂(带量)集中采购结果公告》中13021401乙烯缓蚀剂中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1须提供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证书评标时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http://cx.cnca.cn/);
3.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产品至少一份在国内,蒸汽热裂解装置成功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含如下两部分:
3.2.1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用户单位盖章(使用单位或技术部门公章)方有效,内容要包括:
a、投标产品在相关装置从2015年至今连续应用时间不低于1年的描述;
b、投标产品使用数量或浓度或单耗(kg产品/吨乙烯)及使用效果。
3.2.2提供针对上述应用业绩对应投标产品型号的商务合同。
3.2.3提供业绩清单,要求附上用户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有效联系方式。
3.2.4投标业绩是否为“蒸汽热裂解”业绩,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对业绩内容进行核实。
投标产品不得在中石油范围内有不良业绩,否则拒绝该项目投标。
3.3须提供投标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至少包含产品储存、使用方法(操作指导)及注意事项(如果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此条所有内容,可以不用另行提供);
3.4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投标人因本次投标的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中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评标时查询,请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核实,临时准入供应商除外)投标无效。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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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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