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大港油田公司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二级物资集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大港油田公司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二级物资集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级属性:22大类-石油专用设备。二级属性:22大类-石油专用设备。
项目背景情况:目前大港油田稠油依靠水驱或天然能量开发,面临采油速度低的问题,虽然二氧化碳吞吐和降粘剂吞吐在稠油单井增产方面取得较好效果,但多轮次实施以后增产效果逐渐变差,亟需稠油增产新技术。应用井底电加热技术后,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为同类油井项目的高效实施提供了可借鉴的协同执行范例,公司计划在2年内推广使用15口井。
2.2招标范围:2025年度大港油田公司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二级物资集采项目,项目估算金额3390万元,最高限价详见 明细表1,金额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计划采购电加热成套装置15套,详见 明细表2 ,最终以井深和所需功率实际测算费用。
明细表1
| 序号 |
系统名称 |
包含产品名称 |
配置参数及要求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
预估数量 |
备注 |
|---|---|---|---|---|---|---|---|
| 1 |
地面控制系统 |
地面控制系统 |
集成撬装房1个,调压设备1台、井底电加热控制柜、配套自控系统 |
套 |
250000 |
1 |
此价格为此系统功率为200KW报价。 |
| 2 |
地面控制系统梯度价格 |
梯度价格 |
梯度价格 |
/ |
30000 |
以实际履行情况为准 |
此价格为此系统功率每增加50KW的梯度价。每增加 50KW 为一个费用梯度,投标方需报出每增加 50KW 对应的价格增加额度(例如 200KW 报价25万,每增加 50KW 价格增加3万,此为示例,投标方需按实际情况报价) |
| 3 |
井筒供电系统 |
穿越上端供电电缆 |
额定电压3kV、耐温204℃;每9.8米配套1个电缆保护器(可用于电缆和热电偶固定保护) |
米 |
220 |
1500 |
|
| 穿越下端钢管护套供电电缆 |
Φ30mm、额定电压2kV、耐温350℃ |
米 |
1000 |
200 |
|
||
| 4 |
井底加热系统 |
钢管护套加热电缆(1.0kW/m) |
Φ30mm、氧化镁绝缘、耐温600℃ |
米 |
2000 |
150 |
|
| 钢管护套加热电缆(1.5kW/m) |
Φ30mm、氧化镁绝缘、耐温600℃ |
米 |
2300 |
150 |
|
||
| 钢管护套加热电缆(2.0kW/m) |
Φ30mm、氧化镁绝缘、耐温600℃ |
米 |
2600 |
150 |
|
||
| 5 |
地层测温系统 |
热电偶 |
耐温≥350℃、6点测温、外径≥6.35、材质316L不锈钢;壁厚0.9mm,耐压40MPa;配套温度采集模块、系统软件 |
米 |
180 |
1850 |
|
| 6 |
辅助系统 |
完井配件 |
井口电缆穿越装置1个、电缆密封器1个(密封压力3000psi)、热电偶密封器1个(密封压力3000psi)、电缆导入装置1个、电缆连接密封装置1个 |
套 |
90000 |
1 |
|
注:报价含13%增值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需要提供所有分项报价表。按照预估数量进行整体价格估算,最后以现场实际履行为准。
明细表2
| 序号 |
装置名称或参数分类 |
预估套数 |
| 1 |
1.0kW/m钢管护套加热电缆配套功率200kW |
10 |
| 2 |
1.5kW/m钢管护套加热电缆配套功率250kW |
3 |
| 3 |
2.0kW/m钢管护套加热电缆配套功率300kW |
2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照双方约定时间送达指定现场。
2.4交货地点:大港油田各需求单位的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
2.6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7其他说明:(1)供货商负责整套设备的包装、运输、装卸及安装;当产品出现故障或不能满足业主要求时,供货商应按业主要求排除故障。当甲方需要供货商提供服务时,供货商应在2小时内作出答复,(如必要)在12小时内派服务工程师到现场。且满足所有技术要求条件。(2)本次项目拟对电加热采油成套装置进行集中采购,定商定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信誉等相应能力。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
3.1.2 业绩要求:/。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应包含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和盖章)。如企业成立日期晚于2025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可提供财务报表,需加盖公司公章。
3.1.4 信誉要求:①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⑥供方及其与投标相关产品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①、④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
3.1.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1.6其他要求: 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惩罚禁止投标期限内: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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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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