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新材料项目污水处理场、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水池等单元分析小屋及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TK24024IC-C017/C018)
本招标项目为分析小屋及分析仪5套,共分为两个标段,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本工程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分析小屋及分析仪5套采购进行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1#雨水监测池、2#雨水监测池为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建设的配套公辅装置。1#雨水监测池有效容积12000m³,用于南侧区域厂区清净雨水的收集和监测排放,2#雨水监测池有效容积14400m³,用于北侧区域厂区清净雨水的收集和监测排放,池内设雨水提升混流泵、雨水回用泵等设备。
本次为蓝海新材料公司污水处理场、雨水监测池及事故水池等单元EPC总承包分析小屋及分析仪5套的招标,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分析仪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安全的技术,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及设备不涉及侵犯相关的知识产权。
2.2 招标范围为:分析小屋及分析仪5套,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1(01TK24021IC-C017):分析小屋及分析仪2套,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标段2(01TK24021IC-C018):环保监测在线分析小屋3套(涉及环保监测的分析仪需提供环保认证证书),招标控制价190万元。
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投。
各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下表、第五章供货要求、招标文件及附件。
| 序号 |
分析小屋位号 |
分析小屋所在单元 |
分析小屋 涉及分析仪位号 |
分析小屋 涉及分析仪类型 |
数据上传去向 |
| 标段1 |
7203-ANH-101 |
罐区 |
7203-AT-11043 |
PH计 |
DCS AMDAS |
| 7203-AT-11044 |
电导率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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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T-11041 |
COD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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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T-11042 |
水中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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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T-11045 |
氨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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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T-11046 |
总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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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图及综合管线 |
7203-AT-03002 |
电导率分析仪 |
DCS AMD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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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T-03001 |
TOC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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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3-ANH-102 防爆 Exd IIC T4 Gb |
气浮单元 |
7203-AT-12101 |
COD分析仪 |
DCS AMDAS |
|
| 7203-AT-12102 |
水中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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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期预留 |
COD分析仪 |
DCS AMD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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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期预留 |
水中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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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2 |
7203-ANH-104 排放口上传 |
监测排放 |
7203-AT-14101 |
COD分析仪 |
DCS AMDAS 环保局 炼化板块 中油集团 |
| 监测排放 |
7203-AT-14105 |
水中油分析仪 |
|||
| 监测排放 |
7203-AT-14102 |
氨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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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排放 |
7203-AT-14103 |
总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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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排放 |
7203-AT-14104 |
总磷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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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4-ANH-001 排放口上传 |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1 |
PH计 |
DCS AMDAS 环保局 炼化板块 中油集团 |
|
|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6 |
悬浮物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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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2 |
COD分析仪 |
|||
|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5 |
水中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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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3 |
氨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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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4-AT-00004 |
总氮分析仪 |
|||
| 7205-ANH-001 排放口上传 |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1 |
PH计 |
DCS AMDAS 环保局 炼化板块 中油集团 |
|
|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6 |
悬浮物分析仪 |
|||
|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2 |
COD分析仪 |
|||
|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5 |
水中油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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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3 |
氨氮分析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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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雨水监测池/事故水池 |
7205-AT-00004 |
总氮分析仪 |
注:上传环保的分析小屋,业主要求通信系统由卖方设计、提供,数据采集和传输以及通信协议必须符合HJ/T 212的要求,并且保证接入采购方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网络。数采仪应设置至少3套,满足中石油集团公司、中石油炼化板块、当地环保部门的数据采集要求。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实施或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绿色化工拓展区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场现场指定地点。
2.7交货日期:2025年12月30日前货到现场,具体以现场通知为准。
2.8质保期:中间交接后18个月,或性能考核合格之日起12个月,以先到为准。
2.9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配合安装和调试工作、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0货款支付时间及方式:
(a)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作为预付款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资料后十五(15)日内支付给卖方,卖方收到预付款后七(7)日内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a.1召开开工会并签署会议纪或双方确认生产制造计划MPS/检验试验计划(ITP);
a.2以买方为受益人,合同价款X%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全部货物到货验收后60日内。(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需要本款,不需要则删除)
(b)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元,大写:人民币X作为到货款,在全部合同标的物、单证和资料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以下文件并确认无误后六十(60)日内由买方支付给卖方:
b.1卖方开具累计金额为合同价款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2买方现场代表签发的货物现场开箱检验合格证明(含全部随机资料交付证明)。随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
b.3进度款申请表。
(c)合同价款的30%,即小写: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在全部设备终验测试合格,买方收到业主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以及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由买方向卖方支付作为开车款:(按照总包合同或采购策划文件中关于该项目“工程交接证书”的描述)
c.1进度款申请表。
(d)剩余的相当于合同价款10%,即小写:XX元,大写:人民币XX整的金额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届满,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以下文件后三十(30)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质量保证金金额扣除依据商务附件第八条第2款而应扣减的质量保修期内的违约费用(如有)后的余额。
d.1质保金申请表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11 其中标段(标包)划分:2,见招标范围。
2.12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见招标范围(含税含运费价格)。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或贸易商。同一品牌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或者贸易商参与投标,贸易商或者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授权。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需提供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投标人所投标的水质分析仪(COD分析仪、水中油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氮分析仪等)品牌,具有五年内(2020年9月至今)应用于中国大陆石油、石化及其他化工企业的,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至少1个。
投标人须提供对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内容至少包括首页、签字或盖章页),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信息:项目名称、产品名称、数量、投用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稳定运行的用户证明材料(可为最终用户签字或盖章版)或最终用户验收单。业绩可考察。以上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未满足业绩要求。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中的所有订单可视为单份合同。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4)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
需提供网页截图,但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需提供承诺书):(注意以下须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招标文件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承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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