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3-FW1353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拉运及处置项目,项目费用为547.50万元/年(不含增值税,含生活污水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及集中处理费等费用)。
本次提供工程量为测算工程量,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工作量和甲方考核结果为准。
2.2招标范围:主要针对第八采油厂定边生产运维中心、樊学生产运维中心、吴定生产运维中心、铁边城生产运维中心及生产保障大队王盘山消防中队等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进行拉运及合规化处理。中标人需在接到拉运任务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移处理工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遵守地方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中标人在清理、装卸、运输、处理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抛洒、防渗漏及其他污染防治环措施;不得擅自倾倒、抛洒、遗洒生活污水,由此造成的环境违法后果自行承担,且一旦发生此类事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合同。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延安市吴起县境内长庆油田第八采油厂所辖区域。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各需1名服务商。
第一标段:第八采油厂定边生产运维中心、樊学生产运维中心及生产保障大队王盘山消防中队等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进行拉运及合规化处理,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286.63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和甲方考核结果为准。
第二标段:第八采油厂吴定生产运维中心和铁边城生产运维中心等一线生活点生活污水进行拉运及合规化处理,标段内合同总金额暂定为260.87万元,按照实际工作量和甲方考核结果为准。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合同签定之日为准)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
3.3资质要求: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普通货运),并且必须具有与本项目所辖地区县级污水处理单位(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协议),书面合同(协议)必须标注期限(须在合同履行有效期内),须盖接收方公章和附接收方联系电话。
3.4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服务人员需4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吸污操作员、驾驶员)及以上,年龄为18-55周岁,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附身份证、劳动合同、提供自2024年8月起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基本养老保险))。
3.5设备要求:拟派本项目服务必须至少2台及以上具有自吸功能的罐车,必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和车辆保险单(车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提供车辆相关资料必须与车辆保持一致)。
3.6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7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承诺要求
3.8.1 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提供承诺函)
3.8.2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油田公司《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通知》(长油〔2020〕121号)要求,成交单位若使用农民工的,必须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按照相关规定需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评审结束后,若成交单位不能积极配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落实,甲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提供承诺函)
3.9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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