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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废弃井场土壤检测公开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废弃井场土壤检测

项目编号:CQYT2510-FWZBGK099-CPMC2388-B11047186415186-14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5年废弃井场土壤检测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依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要求,对第十一采油厂120座废弃井场开展土壤检测工作。每个井场取井口、井场两池、导油槽等3个点位,每个点位取3个柱状样分别检测,按要求编制土壤检测报告,在监测任务完成后7日内完成检测报告编制,上报至第十一采油厂质量安全环保部。工作量按照甲方需求,最终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项目估算金额132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2.2招标范围:需要3家服务商,投标人满足4家方可开标,按照项目进行评审。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3名中标人。

2.4标段描述:对长庆油田第十一采油厂120座废弃井厂开展土壤检测工作。每个井场取井口、井场两池、导油槽等3个点位,每个点位取3个柱状样分别检测,按要求编制土壤检测报告,本项目不分标段,需要3名中标人。具体工作量分配如下: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分配45座井场、排名第二的中标人分配40座井场、排名第三的中标人分配35座井场。最终结算,以甲方核实的实际工作量为准。

2.5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所属辖区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本项目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要求需在库内选商,需在长庆油田分公司2025年~2027年环境监测项目集中资格招标(ZY25-XA405-FW514)入围名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 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成立)等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具有环境监测类相关业绩至少1项(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截止到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的最近36个月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

其他: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联合体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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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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