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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8年土建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变更)

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8年土建施工(一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2025-2028年土建施工(一标段),目前己由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背景概况

云南石化土建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云南石化全厂土建施工(含清池和渗漏修复)。

(1)项目业主: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

(2)服务地点: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3)服务期限:3年

(4)资金来源:修理费

2.2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一标段为云南石化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四部和储运部的土建施工。

表1 标段范围

序号

装置

公称规模及说明

部门

1

常减压蒸馏装置

1300万吨/年

生产一部

2

轻烃回收装置

280万吨/年

3

重油催化裂化装置

330万吨/年

4

双脱联合装置

125万吨/年

5

气体分馏装置

55万吨/年

6

MTBE装置

8万吨/年

按照公司实行送料管理规定,炼油一部外送物料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1

渣油加氢脱硫装置

400万吨/年

炼油二部

2

蜡油加氢裂化装置

210万吨/年

3

制氢联合装置

27万Nm3/h

4

轻烃回收产品干气变压吸附单元(PSA4)

0.9万Nm3/h

按照公司实行送料管理规定,炼油二部外送物料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1

硫磺回收联合装置

36万吨/年、中转棚

炼油四部

2

延迟焦化装置

120万吨/年

按照公司实行送料管理规定,炼油四部外送物料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7

原油罐区

14台常压储罐及附属设施

储运部

8

中间原料罐区

49中间原料常压储罐及附属设施、油气回收设施

9

产品罐区

53产品储罐及附属设施、在线调和设施、油气回收设施

10

压力罐区

36台压力球罐及附属设施

11

油气回收设施

铁路及汽车装车站的油气回收

12

泡沫站

 

13

酸碱站

 

14

火炬

包括酸性气火炬

15

火炬气回收设施

 

16

汽车装卸站

 

17

液硫装车站

 

18

火车装卸站

包含营销调运部管辖范围

按照公司实行送料管理规定,储运部外送物料的管线及附属设施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二次招标仅为一标段。

2.4计划工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8年2月29日。

2.5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草铺镇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厂内。

2.6控制价:合同估算金额与限额招标:标段一,暂估总价为1800万元,实际服务费据实按合同约定的计费依据据实结算。投标报价:定额计价,总价下浮,报下浮比例。

 

  2.7.计价依据:

2.7.1土建工程执行云建科(2021)第15号文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函〔2023〕54号),《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试行)》、《云南省房屋建筑加固工程计价定额(试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试行)》(云建科[2024]125号)及现行的价格调整文件。附属于建筑物的安装工程执行《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

2.7.2在生产装置区域配套的检维修工程定额及取费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2023版)》(油总造字【2023】4号);配套使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22版)》(中油计【2022】23号);个别缺项的子目依次参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云建科[2021]15号)、《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和《石油化工行业检修工程计价规则(2021年版)》(中国石化建〔2021〕268号 )。定额中的计价材执行定额编制当期价格不再进行调整,未计价材按照《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中乙供设备、材料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7.3由投标人进行运输的甲供设备、材料运输费计价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试行)》(云建科[2024]125号)。

2.7.4工程计日工执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试行)》(云建科[2024]125号)人工综合工日单价,其中安全监护工按综合工日单价106.8元/工日计价,计日工综合单价不作为取费基数,直接计取税金后纳入工程造价。

2.7.5其它工程计价依据的缺项及实际完成工作内容在上述定额中仍未涵盖的,双方协商进行计价。

2.7.6安全生产费,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试行)》云建科[2024]125号文件规定计取。

2.7.7套用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定额计取“定额人工消耗量增加10%作为工效降低补偿,列入人工费”仅限于云南石化厂内未停产的车间、办公室内,综合服务区内施工的项目不计该费用。其他专业不计取该项费用。

2.7.8施工现场临时围挡在报价下浮中综合考虑,发生不在另行计取

2.7.9建筑垃圾(单位、居民改扩建装修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处置费:检维修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需每季度向云南石化相关部门提供垃圾处理厂出具的建筑垃圾接收证明,同时需建立垃圾处置台账(包含垃圾产生的项目名称、时间、数量)相关部门签字确认。价格执行《关于调整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昆发改审批办〔2009〕47号)。

2.7.10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石)外运(除施工现场范围内)及弃土处理等费用按政府要求结合市场的有关规定执行。

2.7.11土建工程中的未计价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确认单为依据,材料价格依次按照《昆明市建设工程价格指导》、《云南省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顺序执行,上述指导价范围以外的乙供材料价格由物资采购部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价格审批。并按照《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中乙供设备、材料价格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结算。

2.7.12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任务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工作量确认,按云南石化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办理结算手续,经甲方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确定结算金额。

2.7.13合同执行过程中,由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造价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调整文件,定额计价部分按相应文件执行。

2.7.14在结算过程中对上述计价依据发生争议分歧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

3 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存在行贿犯罪(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连带时间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的网页查询截图。

5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扫描件。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准入承包商。开标时状态为正常。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以建设单位在承包商管理平台查询数据为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6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石油化工工程土建施工业绩,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对应部分结算金额发票,发票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含税),合同签订时间及发票开具时间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所附结算发票均需提供所对应的在国家税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的查询截图,未提供发票的合同视为无效业绩。

7 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已建立成熟有效的管理机构和员工培训、考核机制,并提供相关规章制度和成熟案例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机构和人员应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7.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未安排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7.2至少一名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7.3投标人应合理配备适应本标段施工的组织机构,项目团队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本公司超过3个月的连续社保缴纳记录,以证明其为投标人员工。

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财务状况: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扫描件(必须含资产负债表);新成立的公司(未开展财务审计业务)需提供当年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9 信誉要求

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10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以上(1)、(4)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1 投标人需对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进行承诺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承诺无影响本项目运行的法律纠纷。

1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不满足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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