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石化公司2026-2028年国内原油海上运输项目(曹妃甸港-天津港)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FWZB-2025-0698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 标 范 围: 曹妃甸港到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的海上原油运输,计划运输量100万吨。以上运量均以实际运输数量为准。
2.2 服务期限: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曹妃甸港到天津港石油化工码头。
2.4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联合体需满足以下要求:
3.1资质要求 任何一名联合体成员均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一方应具有内陆沿海跨省原油运输资质。
3.2业绩要求 具有国内原油运输经验1年及以上,且不低于10万吨的运输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业绩总数统计以联合体成员业绩总量计算。无法体现时限、运输量的无效。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一项提供承诺书,第二项和第三项以评标当日现场查询为准。)
3.5设备要求 拥有至少一条载重量单船不低于2万吨的油轮;且所有运输船舶运营手续齐备,船龄不高于20年。(配置的船舶列表详细说明并有汇总,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船舶为自有产权的,提供发票、船舶营运证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情况提供租赁合同(协议)、船舶营运证照等材料)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11-06 20:00:00至2025-11-11 23:59:59 (北京时间)。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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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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