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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 井下运输大队2025年随车吊租赁服务项目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2025年随车吊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WB-2025-ZBZX-FR-00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2025年随车吊租赁服务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成本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级别: 三类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2025年随车吊租赁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介绍招标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2025年随车吊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保障2025-2026年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所属服务渤海钻探第一固井分公司随车吊租赁需求,华北运输分公司拟租赁随车吊20台,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车辆承租商作为华北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服务区域随车吊租赁业务运力补充,不划分标段,引入服务商4家。

招标范围: 国内符合条件的随车吊租赁企业,为保障2025-2026年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华北油田运输分公司所属服务渤海钻探第一固井分公司随车吊租赁需求,华北运输分公司拟租赁随车吊20台(租赁设备不包含人员,投标人只提供随车吊设备)。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投标人须承担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华北运输分公司井下运输大队服务区域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预估金额:272.29万元(含13%增值税)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GWDC-WB-2025-ZBZX-FR-00402 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和业绩要求

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证照。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实施过随车吊租赁服务业绩,且服务业绩不少于1项,并 出具相关业绩对应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标的物页、合同明细、签章页)及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模糊不清或非随车吊租赁服务业绩的不予认定,原件备查。

(二)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202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5.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四)财务状况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投标人应出具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页(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页、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资质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日,若公司新成立不足1年的,则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2025年10月份)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

(五)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六)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

(七)分包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提供承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八)资料真实性承诺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纳入失信人管理,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人履约承诺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 自有设备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的随车吊,且数量满足以下要求:

随车吊必须在8年使用年限内(以行驶证注册日期为准)且车辆行驶证产权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自有随车吊至少2辆 ;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清单,内容包括车牌号、车辆类型、品牌型号、购置日期,相关证件需提供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车辆年检合格证明、商业保险证明(至少包括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要提供扫描件,相关证件内容与车辆明细表中车辆相符。

(十)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控股关系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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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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